2013年就传出,“好声音”独家冠名卖出天价的消息。
然而,从2013年开始,荷兰Talpa公司就开始出“幺蛾子”,派人到中国寻找其他电视台和网站,问人家愿意出多少钱来买’好声音’版
权。更坑爹的是,当时国内有家电视台表示愿意出1亿,荷兰人就赶紧对灿星说,你们看,有人愿意出1亿版权费呢,你们还不赶紧多给点儿?
然后, 第二季“好声音”的制作费,就在磨了无数次后,从200万变成了6000万。
接着,Talpa公司在2014和2015年“中国好声音”举办第三季和第四季时,依然不放弃同时寻找中国其他的“接盘侠”,但最后都没成功。因为灿星还是安稳的,以每年6000万的版权费,做着节目。从一开始,灿星制作和Talpa公司的签约模式,就是“一签三年,每年续约”的谈判模式。按国际惯例,签约模式为一签三年,为意向约;但每年都要续约谈判,涉及双方对过往合同是否需要调整。
SO,2015年年中,第四季《中国好声音》播出期间,灿星制作就已经向Talpa公司提出了续约要求,并表示已经拿下了又一个“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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