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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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3 2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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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福建省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福州市支队、福州市支队直属二大队、罗源县大队在罗源县联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工作。

  此次行动重点是对酒店、海鲜楼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违规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执法队员还与被检查的饮食经营单位签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发放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图谱、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告知如何依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并敦促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及时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罗源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欧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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