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旅行社转包两次老人猝死 发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
去年8月,北京一位61岁老人报团旅游,结果被旅行社两次转包后猝死,因突发病得不到及时救助,老人的家属将旅行社告上法庭索赔100万余元。近日,海淀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涉事旅行社被判赔17万余元。 2015年8月3日,61岁的赵先生与北京和平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国旅)签订旅游合同,以3380元的价格进行8日7夜的双卧游。 据了解,该行程是乘火车从北京站出发,至海拉尔呼伦贝尔草原。赵先生被旅行社两次转包,在发病后又未得到及时救助导致猝死。 从《出团通知单》行程安排上看,赵先生自2015年8月8日上午乘坐30多个小时的火车到达海拉尔,从次日上午开始旅游至2015年8月14日事发时,在4天半的时间内,需要游览10余处地方,行程紧凑,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赵某的身体负担,容易诱发冠心病的发作,而赵先生患有冠心病史。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先生患有冠心病史,其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是自身所患疾病所致,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该案中地接人员没有导游证,不具备导游资格,也没携带相关急救药物,且在赵先生发病昏迷时,地接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对赵先生进行紧急救治,也未及时安排车辆将赵先生送往医院,耽误了对赵先生的抢救。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和平国旅担责20%,赔偿老人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7万余元。 宣判后,赵先生的家属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