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证人出庭发疯 证言上15个指纹有13个不是本人的

行距版君
2016-02-24 16:07:10

  2月4日, 福建许金龙等4人抢劫杀人冤案再审中出庭作证的陈国太,当庭否认了22年前公安机关以他名义出具的一份证言。2月23日下午,他住进了精神病医院。

  陈国太被牵扯进的案件,发生于1994年1月。福建莆田一名老人彼时被杀害,许金龙等4人进入侦查视野,后来,以陈国太名义出具的证言起到重要作用。1995年6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美来、许玉森作案后把各自分得的三块金戒指,以1000元折价给赌徒陈国太。

  1999年4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许金龙等4人死缓。

  陈国太则在2013年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回忆,他只做过9月1日的笔录,笔录中“买过金”的说法不属实,“当时公安让他签字他就签了”,“9月2日那份笔录肯定没做”。

  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此前鉴定结果显示,该证言上的15个指纹,有13个不是陈国太的,有2个无法鉴定。律师称,这表明证言显然系当年公安机关伪造。

  2月4日下午,福建省高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庭改判许金龙等4人无罪,引起众多媒体关注。

  陈国太的家属表示,陈国太本来胆小,出庭前担心被抓,作完证第二天就“不正常了”,开始骂人,“到了晚上乱跑,没穿拖鞋就跑出去,大喊大叫,我们起初几个人都抓不住”。由于证言被造假,陈国太受误解多年,现在住进精神病医院,他们在考虑是否控告当年办案机关,“我们平民百姓心里也很害怕,不知道控告有没有后患,能不能告得赢”。他表示,如果获得赔偿,希望能用来给陈国太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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