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秘书吴文康受贿判无期 收缴2020万余元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木清琳
2016-02-29 19:22:08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指出,薄熙来秘书吴文康受贿2020万,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吴文康在配合中央工作专办对王立军事件调查时揭发薄熙来滥用职权,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

  据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9年至2012年间,吴文康利用担任大连市政府秘书、大连市口岸委员会主任助理、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中共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商业贷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钟某某、吴某某、大连太平洋石材公司经理毕某某、大连亿成房屋开发公司董事长范某甲、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某乙、大连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某某等六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20.334 8万元。

  关于上诉人吴文康及其辩护人提出,吴文康检举、揭发薄熙来滥用职权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吴文康是在配合中央工作专办对王立军事件调查时检举、揭发了薄熙来滥用职权犯罪事实,而不是到案后检举揭发的。故其相关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对被告人吴文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现金人民币20203340元依法收缴,上缴国库,其余部分作为被告人吴文康个人财产,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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