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EXO-M的队长吴亦凡向公司提出解约,同年10月,鹿晗步吴亦凡的后尘,由同一位律师代理同样的诉求。之后,一条“我回家了”的微博收获满载粉丝理解与心疼的140多万条回复。
事实上,鹿晗2014年10月与韩国公司解约之后,许多粉丝感受到了追星的“不便”。还在读大学的鹿饭lvicy告诉记者,以前鹿晗还属于EXO的时候,所有的行程公司会提前发布,官方也会引导粉丝和偶像进行一些接触和互动,但鹿晗回国发展后,行程提前很难掌控,让习惯了按照韩星追星模式的粉丝有些不适应。“根据这一情况,我们现在也采取灵活多变的方针,以适应现在的特点。但对于他解约:我们无条件尊重他的一切选择和决定。”蛋糕说。
“在韩国公司大概快3年了,公司不给予个人的规划,限制其优点的发挥和发展。”另一位鹿饭乌云珠儿也为鹿晗不平,“回国后,首先他能多跟父母朋友生活在一起,比较轻松。这是之前在韩国7年无法享受到的亲情和友情。在事业上也能根据自身条件规划发展,这样很好。我相信他的决定和选择。鹿晗虽然看起来偶尔孩子气,但是我觉得他的思想还是比较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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