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招报名办法公布 两类人不具有报考普高资格

木清琳
2016-03-05 10:59:28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中招报名3月11日到17日举行,市招办昨日公布了报名办法。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在4月28日至29日补报名。

【报名地点】 学籍校和社会报名点

考生必须亲自前往报名点报名,不得代替。报名地点分两类:一、在本市初中校就读、拥有本市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校报名,即学生小升初被派位到A校,但到B校借读,必须回A校报名;如果是岛外户口,在岛内就读(学籍在岛内),则可以在岛内学籍校报名。二、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或是非应届的本市户籍,回户籍所在区招办报名(报名点见附表)。在本市公办学校借读的外籍户籍考生在借读校报名(但是,不具有报考普高资格)。

  【报考限制】两类人不具有普高报考资格

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要在学籍所在校所属片区报考我市普高的,应具有学籍所在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要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

譬如说,户口在岛外但是在岛内就读的学生,拥有岛内学校正式学籍并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那么,可以在岛内学籍校报名,他们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有两种人不具有报考普高资格,一、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借读,如果户籍是本省其他地市,想报考厦门普高的话,只能报考科技中学创新班和集美中学面向全省招收的普通班,但是,无法从中考志愿填报来报考,只能自己参加这两所学校的单独报名和考试。

二、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职业类学校条件不限,要报考我市普高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②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自2013年9月到报名),如果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则无法报考普高。换句话说,如果是非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派位后被派到A校,他到B校借读,也不能报考普高。

当然,中考的实验考查不合格,也不能报考普高。

以往经常有考生在本市考不上普高,便要转到外地就读普高,这几年的规定是:本市学籍初中毕业生如果要到其他地市就读高中,须参加当地中考,并经当地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及注册电子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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