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当爹!男子和已孕女结婚纠纷起诉1岁“女儿”

木清琳
2016-03-10 12:56:26

拿到法律文书没错

但很可能告“错”了人

庭审中,小橙对亲子鉴定的结果表示认同,但小橙认为,阿辉在婚前就知道晶晶不是自己的孩子。另外,在婚后及怀孕期间,阿辉并没有对小橙有经济付出。何况自始至终晶晶没有侵害阿辉的任何利益,完全不该赔偿什么。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具有资质鉴定机构的医学鉴定所的鉴定,确认了阿辉不是晶晶的生物学父亲,两者不存在亲子关系。法院认为,晶晶尚属婴幼儿,也没有侵犯阿辉的权益,所以阿辉要求无辜的晶晶承担鉴定费和赔偿损失,既缺乏法律依据,也有悖人情伦理,故对阿辉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的陈树杨律师说,专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只是一纸鉴定结论,不是法律文书,不具有司法效应。阿辉通过上诉到法院,拿到法院下达的用来证明阿辉和晶晶非父女关系的法律文书,可避免以后可能遇到的抚养费、财产分割等纠纷。

不过,对于阿辉告1岁多女儿的案件,陈律师认为挺少见的,阿辉很可能是告“错”了人。如果阿辉索赔精神损失费,一般律师都会建议直接告前妻,而不是把女儿当作被告。况且本案中晶晶和阿辉之间并无过多联系,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本身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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