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脸大被离婚后整容失败 怒告整形医院只获赔2万

木清琳
2016-03-10 19:14:23

  据悉,王大姐今年49岁,天生长着一张“大方脸”,几乎每天戴着口罩出门,因为她自认为腮帮子太大,没自信。而10年前老公因为她的脸型不好看和她离婚更是让她备受打击。离婚后,王大姐就决定去医院整容削下颌骨。

  因此王大姐隐姓埋名来到整容医院,要求医生削骨瘦脸。第一次她花了1万元,因为术后效果不理想,“觉得下颌骨还是太大,影响正常生活”,她又进行了第二次修复手术,这次花掉2000元修复费。可第二次术后,她又到医院多次和医生交流,要求医生再截掉一些骨头进行第三次手术。

  不过在第三次手术时,医生中途发现,如果继续手术可能伤及神经,经医生和王大姐沟通后,第三次手术中止了。可事后王大姐感到自己落下了后遗症,下巴不好使了,“只能用吸管吃流食,下巴酸疼的感觉,不敢合牙,若使劲下颌骨有要折断的感觉。”

  三次削骨瘦脸下来,王大姐的脸虽然变尖了,但她也被毁容了。随后王大姐和医院协商未果,她一纸状书将沈阳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毁容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70余万元。

  被告医院辩称,原告以假名就医以真名告状,该医疗服务合同没有真实性,患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第二次术后患者仍自觉下颌骨骨质较多,医生多次与患者交流,还劝其去心理门诊治疗。但患者自诉心理门诊不能解决问题,多余的骨质已经成了她的心病,强烈要求再一次手术截骨。” 在患者要求下,院方对她进行了三次手术,面部状况明显改善,可以不戴口罩外出。整个医疗过程符合规范,院方无过错。

  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医院一次性补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万元;原告因此次医疗行为再次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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