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而且欠债,法人需不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呢?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01236055586111757/

1条回答
阿冼兄 关注
2019-06-11 19:36:30

这里的法人应该指的是法定代表人。公司倒闭,与法人或者股东的个人财产有没有关系,以下分别说明。

1. 一般情况:

公司本身就是企业法人,要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个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自然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而即使是公司的股东,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2. 特殊情况:

凡事都有例外,以下说说涉及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1) 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的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股东,那么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列举一些常见的股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① 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那么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② 股东滥用自己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也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③ 股东出资不实、抽逃资金等等。

所以,股东是有可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2)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很多时候都是经营上的。比如从事非法经营;向工商、税务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有变更、终止时不登记公告,导致利害关系人受了重大损失等等。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法人的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因此,法人作为管理者,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失当”,作为股东,也不能有“越界”。否则,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登录 后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