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人民日报点评芒果张的过度维权行为,你们对人性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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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这个事件里,我是赞同人民日报点评的。维权本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过度维权就属于滥用权利。在法律上一切要根据证据说话。我是不喜欢张芒果这种人的。

其一张芒果的行为确实过分了,明显就是滥用权利。张某的第一次投诉还算有些合法基础,毕竟收到的货确实箱子破裂了。可是第二次投诉就有些没事找事了,别人赔你一箱芒果,你揪着到底用的哪家快递公司不放干嘛,这属于没事找事么?然后别人来你家给你跪下了,是正常人这事也就过去了,你又说别人这是一种威胁。回头派出所出了情况说明,又要复议派出所,这是一直想红下去的节奏么?这种行径就是个无赖逻辑,不就是想闹大点然后多赔点钱么?要我说,严重影响了我对山东好汉的印象。

其二快递公司营业网点的管理者有些不地道。顾客是上帝没错?但也要分清楚哪些是真的顾客,哪些是奉行会哭的孩子有奶喝的恶意投诉者。对一个投诉,直接罚款员工2000的行为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本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我很怀疑一个能逼得员工给投诉者上门下跪的单位,有什么价值值得员工为之奉献呢?

其三对警方的证明,张芒果无权复议。因为张芒果所说的是行政复议吧,前提必须是行政行为。警方替快递大姐出具的证明,不属于行政行为,仅仅是对快递公司的建议,跟张芒果何干?张芒果的权利并未遭到任何损害。

归根结底,我认为张芒果就是人品有问题,不知道见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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