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实话:酒驾这种事应该让车上的人也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加重对酒的惩罚力度。
这件事网上的新闻也有很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大概就是一个女富二代和朋友喝完酒后,然后驾车肇事逃逸,并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车祸,最后导致其他被撞车辆里面的人员造成伤亡,然后自己也受了很重的伤。
然后,我结合我朋友给我发的一些现场的照片和视频来先把事情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
1、在撞上等红灯的宝马车之前,女孩驾车和别的车发生剐蹭,但是,她却并没有要停下来处理事故的意思,反而是一直踩油门冲撞,并且逃离现场。
2、女孩驾车逃逸后,撞上在红绿灯路口等红灯的宝马车辆,而宝马车在被撞后燃烧起来。
3、宝马车被当场烧毁,车上人员有伤亡
从整个事情发生的前后来看,这起事故可以说是比较恶劣了,性质也很清晰,就是酒驾导致发省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人员伤亡。按照相关法律来说,这至少应该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了,但是,就我个人角度来说,酒驾惩罚是不能单单从惩罚司机的角度来进行的,同车乘车人员也应该受到惩罚,并且一起喝酒知晓其酒驾但是却不进行劝阻或者主动举报的人也理应一块处罚。
因为,从现实角度来说,作为同车乘车人员,是有责任和义务对一个不具备驾驶能力的人进行劝阻的,你们可能是朋友,可能是亲人,在“酒驾”这种本身就违法犯罪的事情上,不进行本质上的劝阻就是有错。毕竟,你要是劝不住,那就直接报警嘛,警察肯定是可以管的。你知情不报,那不就是相当于包庇犯罪么?并且从实际的角度出发,有时候有些人就是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而如果把酒驾牵涉到其朋友的利益的时候,可能就会注意很多。说难听一点,如果酒驾都不劝阻你的人,你要是还把这种人当朋友,早晚要吃亏。很多人可能会说劝不住,其实,这主要是因为对你惩罚不够,或者说你感觉跟你没有什么利益关系,比如说,你朋友酒驾出事故住5年牢,然后你也在车上,叛你住两年,我就不行你劝不住,或者不报警。
最后,也是希望大家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你对你自己不负责可以,这别人管不着,但是,你酒驾上路就是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这真的是很严重的罪过。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醉驾,逃逸,撞车,致人死亡这些关键字眼都是触目惊心的,害人害己,触碰法律,酒精麻痹造成的冲动换来的后果就是一辈子的前途,她是可憎的,同样也是一个可怜的,可是她的行为不能原谅。
据悉,2019年7月3日晚十点左右,在永城市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轿车被撞起火,导致2死4伤。而肇事者为一女子谭某,当日谭某醉酒驾驶一辆玛莎拉蒂与多辆车辆发生剐蹭,她没有停车,而是选择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对一宝马撞击,导致了宝马车起火,导致了2死4伤。
随后谭某被警方控制,谭某这就是作死,而且是那种自己作死还要伤及无辜的可恨之人,都是酒惹得祸,谭某醉酒还驾驶机动车,这本身就是违反交规,而且对他人的生命是极大的威胁,果不然她造成了如此血案的发生,后果让人触目惊心。
能开起玛莎拉蒂车的女人,非富则贵,有钱原来会让人比较作,可是作的下场就是让自己有钱也没地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不珍爱他人的生命,视别人生命为儿戏,那么她就是万死都难辞其咎。
或许对于她来说,要么就是把牢底坐穿,要么就是为别人的不幸死亡偿命,这就是她该承担的后果,也是她作死的下场。
了解整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我真想问该女司机到底是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不光敢有恃无恐地醉酒驾驶,还敢明目张胆地肇事逃逸,甚至敢飞扬跋扈地不听劝阻继续肇事,实在是令人发指。该女司机已经不是简单的危险驾驶了,也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而是彻头彻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受到法律严惩。
据报道,7月3日晚,河南永城市东城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3岁的女性醉驾人谭某,醉驾一辆玛莎拉蒂与多辆汽车刮擦后逃逸,逃逸过程中又与一辆等待绿灯的宝马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车内三名嫌疑人谭某、张某、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监控视频显示,这辆肇事后逃逸的玛莎拉蒂在行驶至永城市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时,再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停在十字路口正常等待绿灯的宝马遭到该车追尾撞击,被撞飞到几十米开外,车辆瞬间爆炸,燃烧成火球。记者在交叉路口东环路南向北方向步行观察发现,在距离十字路口往北约七八十步的距离,中间车道有明显的大火烧过的痕迹,路边人行道上有大量带有灰烬的脚印。那么,该女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首先,女司机醉酒驾驶,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之后,该女司机因为醉酒驾驶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属于违反交规后发生事故,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具有逃逸情节。后来,女司机索性破罐子破摔,在公共道路上高速驾车横冲直撞,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并且造成了2死4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质变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 ……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该女司机没有醉酒驾驶,如果该女司机没有肇事逃逸,如果……可惜没有如果,危害后果已经酿成,只能希望司法机关对她严惩不贷了。所以说,这世上绝大部分恶,都是蠢人干的。
大实话:酒驾这种事应该让车上的人也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加重对酒的惩罚力度。
这件事网上的新闻也有很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大概就是一个女富二代和朋友喝完酒后,然后驾车肇事逃逸,并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车祸,最后导致其他被撞车辆里面的人员造成伤亡,然后自己也受了很重的伤。
然后,我结合我朋友给我发的一些现场的照片和视频来先把事情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
1、在撞上等红灯的宝马车之前,女孩驾车和别的车发生剐蹭,但是,她却并没有要停下来处理事故的意思,反而是一直踩油门冲撞,并且逃离现场。
2、女孩驾车逃逸后,撞上在红绿灯路口等红灯的宝马车辆,而宝马车在被撞后燃烧起来。
3、宝马车被当场烧毁,车上人员有伤亡
从整个事情发生的前后来看,这起事故可以说是比较恶劣了,性质也很清晰,就是酒驾导致发省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人员伤亡。按照相关法律来说,这至少应该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了,但是,就我个人角度来说,酒驾惩罚是不能单单从惩罚司机的角度来进行的,同车乘车人员也应该受到惩罚,并且一起喝酒知晓其酒驾但是却不进行劝阻或者主动举报的人也理应一块处罚。
因为,从现实角度来说,作为同车乘车人员,是有责任和义务对一个不具备驾驶能力的人进行劝阻的,你们可能是朋友,可能是亲人,在“酒驾”这种本身就违法犯罪的事情上,不进行本质上的劝阻就是有错。毕竟,你要是劝不住,那就直接报警嘛,警察肯定是可以管的。你知情不报,那不就是相当于包庇犯罪么?
并且从实际的角度出发,有时候有些人就是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而如果把酒驾牵涉到其朋友的利益的时候,可能就会注意很多。说难听一点,如果酒驾都不劝阻你的人,你要是还把这种人当朋友,早晚要吃亏。很多人可能会说劝不住,其实,这主要是因为对你惩罚不够,或者说你感觉跟你没有什么利益关系,比如说,你朋友酒驾出事故住5年牢,然后你也在车上,叛你住两年,我就不行你劝不住,或者不报警。
最后,也是希望大家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你对你自己不负责可以,这别人管不着,但是,你酒驾上路就是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这真的是很严重的罪过。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醉驾,逃逸,撞车,致人死亡这些关键字眼都是触目惊心的,害人害己,触碰法律,酒精麻痹造成的冲动换来的后果就是一辈子的前途,她是可憎的,同样也是一个可怜的,可是她的行为不能原谅。
据悉,2019年7月3日晚十点左右,在永城市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轿车被撞起火,导致2死4伤。而肇事者为一女子谭某,当日谭某醉酒驾驶一辆玛莎拉蒂与多辆车辆发生剐蹭,她没有停车,而是选择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对一宝马撞击,导致了宝马车起火,导致了2死4伤。
随后谭某被警方控制,谭某这就是作死,而且是那种自己作死还要伤及无辜的可恨之人,都是酒惹得祸,谭某醉酒还驾驶机动车,这本身就是违反交规,而且对他人的生命是极大的威胁,果不然她造成了如此血案的发生,后果让人触目惊心。
能开起玛莎拉蒂车的女人,非富则贵,有钱原来会让人比较作,可是作的下场就是让自己有钱也没地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不珍爱他人的生命,视别人生命为儿戏,那么她就是万死都难辞其咎。
或许对于她来说,要么就是把牢底坐穿,要么就是为别人的不幸死亡偿命,这就是她该承担的后果,也是她作死的下场。
了解整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我真想问该女司机到底是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不光敢有恃无恐地醉酒驾驶,还敢明目张胆地肇事逃逸,甚至敢飞扬跋扈地不听劝阻继续肇事,实在是令人发指。该女司机已经不是简单的危险驾驶了,也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而是彻头彻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受到法律严惩。
据报道,7月3日晚,河南永城市东城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3岁的女性醉驾人谭某,醉驾一辆玛莎拉蒂与多辆汽车刮擦后逃逸,逃逸过程中又与一辆等待绿灯的宝马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车内三名嫌疑人谭某、张某、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监控视频显示,这辆肇事后逃逸的玛莎拉蒂在行驶至永城市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时,再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停在十字路口正常等待绿灯的宝马遭到该车追尾撞击,被撞飞到几十米开外,车辆瞬间爆炸,燃烧成火球。记者在交叉路口东环路南向北方向步行观察发现,在距离十字路口往北约七八十步的距离,中间车道有明显的大火烧过的痕迹,路边人行道上有大量带有灰烬的脚印。
那么,该女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首先,女司机醉酒驾驶,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之后,该女司机因为醉酒驾驶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属于违反交规后发生事故,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具有逃逸情节。后来,女司机索性破罐子破摔,在公共道路上高速驾车横冲直撞,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并且造成了2死4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质变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如果该女司机没有醉酒驾驶,如果该女司机没有肇事逃逸,如果……可惜没有如果,危害后果已经酿成,只能希望司法机关对她严惩不贷了。所以说,这世上绝大部分恶,都是蠢人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