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是什么?
高育良一共是有两个犯罪事实,但是其中之一高小凤的豪宅应该是在他们结婚之前赵瑞龙送的,为什么还涉嫌违法呢?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28733974497067278/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28733974497067278/
显而易见,高育良有受贿和滥用职权。他这个级别的官员,小打小闹的错误都不止于把他拉下水,在电视剧中赵瑞龙也说了,钱并不能打动高育良,只有高小凤,高小凤就是高育良的软肋。英雄难过美人关,高育良沦陷就是从高小凤开始的。
赵瑞龙的美食城严重损害了京州的生态坏境,这样一个美食城不应该建起来。虽然后来高育良假惺惺的对侯亮平说,是当时自己目光短浅,没看到生态发展的重要性,才会批了这个美食城。
实际情况是什么,虽然剧中没有明确交代。不知道是那个时候赵瑞龙就已经用高小凤拿下高育良,还是在拿下之后批的美食城。有一点可以确定,既然高育良批了美食城,就一定拿到了钱。
那么这就是受贿和滥用职权。就美食城这一件事暴露了高育良两项行为不端。
在电视剧中,高育良相比于祁同伟、田国富,的确是更加洁身自好,一般人不会把他拉下马的。也只有最后祁同伟败了,高育良被牵扯出来,高小凤出面交待一切,这才让高育良露出马脚。
假如祁同伟不倒,高育良还会隐藏的很好。直到隐藏人物高小凤出面,才暴露高育良原来一直是人前人后两幅面孔。
高小凤本身就是污点证人,她也算是赵瑞龙向高育良行贿的“工具”,包括两个人那套别墅,应该也是赵瑞龙的。
香港2000万的信托基金,假如没有赵瑞龙在背后做推手、高育良做担保,怎么这么多年这个信托基金还是这么稳?行贿受贿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