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尤其是对于明星来说很多媒体为了博取关注度恶意造谣诽谤,尤其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任何一个小事件可能就给明星本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杨紫名誉权案胜诉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尤其是对于明星来说很多媒体为了博取关注度恶意造谣诽谤,尤其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任何一个小事件可能就给明星本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就杨紫侵权案做出了判决。
8月27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表示杨紫名誉权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8月7日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被告史*琴因发布涉及杨紫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侵犯了杨紫女士的名誉权,被判在其个人社交平台账号首页置顶发布致歉信,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
随后,杨紫工作室转发并说道:“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并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2018年11月前后,史某琴通过微博昵称为“网红趣闻”的账号发布多条不实消息,散播对杨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其中包括“杨紫亲自指导粉丝豆瓣养号”、“杨紫背景公司营销炒作卖惨惨”及“杨紫故意歪曲分手事实,引导舆论导向,拉踩他人”等不实消息,对杨紫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杨紫在经纪公司委托律师数次警告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将以“网红趣闻”为主的媒体性质的营销号告上了法庭。2018年11月19日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杨紫的委托指派两位律师将史某琴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史某琴认识到自身行为对杨紫造成的伤害以及不良影响,主动向原告提出了和解请求。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尤其是对于明星来说很多媒体为了博取关注度恶意造谣诽谤,尤其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任何一个小事件可能就给明星本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杨紫名誉权案胜诉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尤其是对于明星来说很多媒体为了博取关注度恶意造谣诽谤,尤其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任何一个小事件可能就给明星本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就杨紫侵权案做出了判决。
8月27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表示杨紫名誉权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8月7日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被告史*琴因发布涉及杨紫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侵犯了杨紫女士的名誉权,被判在其个人社交平台账号首页置顶发布致歉信,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
杨紫名誉权案胜诉
随后,杨紫工作室转发并说道:“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并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2018年11月前后,史某琴通过微博昵称为“网红趣闻”的账号发布多条不实消息,散播对杨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其中包括“杨紫亲自指导粉丝豆瓣养号”、“杨紫背景公司营销炒作卖惨惨”及“杨紫故意歪曲分手事实,引导舆论导向,拉踩他人”等不实消息,对杨紫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杨紫名誉权案胜诉
杨紫在经纪公司委托律师数次警告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将以“网红趣闻”为主的媒体性质的营销号告上了法庭。2018年11月19日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杨紫的委托指派两位律师将史某琴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史某琴认识到自身行为对杨紫造成的伤害以及不良影响,主动向原告提出了和解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