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分居而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仍合法有效,并不因为分居事实而自动无效。至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视情形而定。
如题所述,一对夫妻在婚后婚姻感情已经破解,两人愤而选择分居,这一分就长达一年了。那么,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呢?一人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首先,我国实行法定登记的婚姻关系,并不承认所谓的事实婚姻和事实离婚。也就是说,一对男女并不因为持续同居而缔结婚姻关系,结婚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自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成立。同样,一对夫妻并不因持续分居而自动离婚,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婚姻解除。因此,该对夫妻还未离婚。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一方所负债务属于小额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的大额债务,则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反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如果要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仅仅分居而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仍合法有效,并不因为分居事实而自动无效。至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视情形而定。
如题所述,一对夫妻在婚后婚姻感情已经破解,两人愤而选择分居,这一分就长达一年了。那么,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呢?一人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首先,我国实行法定登记的婚姻关系,并不承认所谓的事实婚姻和事实离婚。也就是说,一对男女并不因为持续同居而缔结婚姻关系,结婚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自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成立。同样,一对夫妻并不因持续分居而自动离婚,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婚姻解除。因此,该对夫妻还未离婚。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一方所负债务属于小额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的大额债务,则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反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如果要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