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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在深夜“致歉”,因为深夜可以避免被网友的评论沦陷啊,毕竟深夜大家都在睡觉。那么,中信银行的致歉声明算是真的致歉了吗?短短几百字,只有一句话是向池子道歉的,其余内容皆是解释。
从致歉信的内容来看,中信银行确实存在未经池子同意以及未经司法机关合法调查程序的情况下将池子的个人账户流水提供给了笑果文化,虽然中信银行对相关员工给予了处分,但中信银行作为用人单位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事不禁让很多网友感慨万千,这也就是池子,他是一个公众人物,他可以运用自己的公众影响力维护自己的权利,这要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呢,或许我们多半吃了亏还没处说理,我们这些普通人的个人信息不知道被卖了多少次了呢。按照笑果文化的说法,其是按照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相关流程获得的池子个人账户的银行流水,但是按照相关规定银行没有权利私自将客户的流水项目提供给第三方,据悉,上海银监会也介入了调查,相信笑果文化所说的“相关流程”会被查清楚。
而按照池子的声明,中信银行是以“配合大客户的要求”为由向笑果文化提供的池子个人账户的流水,这个理由听起来真的是冠冕堂皇,也相信这个“配合大客户的要求”也会被查清楚。
当然了,发声明致歉被调查俨然不是中信银行最担心的,中信银行最担心的是其会因为此次事件而失去众多客户,从舆论导向来看,中信银行失去一些个人客户是不可避免的了。总之,池子算是为我们揭露了某些银行的某些乱想,此次事件不只是为中信银行敲响了警钟,也为其他银行敲响了警钟,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也希望各个银行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大实话:中信银行所存在的违规操作可能对池子造成不利影响,这件事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
为了大家更加方便清晰地理解这件事,这里就结合演艺圈的一些资本运作的与宣传包装的事情,来跟大家做一个简单地分享。
一般来说,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任何一个明星,本质上来说都是资本包装和宣传的结果。
说直白一点就是公司捧你,你就能红,公司不捧你,你啥也不是。
同理,在这件事中也是如此,我们之所以能认识池子这个艺人,除了他自己确实也有些才艺之外,本质上还是笑果公司长期宣传包装的结果。
而公司如果选择捧哪个艺人,肯定是要跟这些艺人之间签合同的。一般来说,这种合同跟卖身差不多,都是挺黑的,也会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当然啦,笑果公司的合同我没见过,这里我不做评价。
不过,由于很多艺人刚开始并不出名,也接不到通告,更赚不到什么钱,所以很多人就会稀里糊涂地签了这份“卖身契”。
在艺人没有红之前,基本上就是公司花钱养他们,当然,这个钱也不多,一个月可能也就几千块钱,维持个生活。
不过,当一个艺人被公司捧红之后,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这时候艺人的价值就非常高了,可能随便演出一场公司就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收入。
而签的合同还是以前的那种“卖身契”,可能还是给你几千块钱的基本工资,然后加一些安慰性的提成。
但是,这点钱和艺人通过演出为公司赚的收益比起来,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那艺人肯定是不满意的。
不过,大家之前白纸黑字签的合同在那里呢,你也得认;这也是很多艺人都经历过的事情,比如韩庚,基本上相当于免费打工几年。
不过,有些艺人则会搞一些小动作,比如越过公司,直接自己去接一些私活儿,来提高一下自己的收入,这也是常有的事。
当然,只要你不影响公司的事,可以保证公司叫你的时候,你能上,为公司赚钱,不要搞得太过火,那一般也没事。
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大家相安无事。
但是,如果你做得太过火,把自己的事当主业,公司的事当兼职了,找你演出,你就请假,那公司肯定是不愿意的。
这时候,艺人和公司之间就会打官司,那么之前签的“卖身契”也就派上用场了,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商业演出必须通过公司之类的条款就派上用场了。
但是,如果公司要查艺人接私活儿的证据,那就得查其账户流水。不然,艺人说是免费去串场玩儿的,公司也是没招儿。
然而,我们每个人的账户流水记录是个人隐私,银行是不能私自提交给其他人或者哪家公司的,而中信银行这次就是在这个操作上违规了,并且这个罪还是很严重的,判刑都是有可能的。
不过,这对池子来说,肯定是不利的,所以,池子就顺带把中信也给高告了。至于中信银行把责任推到某个员工头上,也是正常操作,但是具体法律怎么判,中信银行说了也不算。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为何在深夜“致歉”,因为深夜可以避免被网友的评论沦陷啊,毕竟深夜大家都在睡觉。
那么,中信银行的致歉声明算是真的致歉了吗?短短几百字,只有一句话是向池子道歉的,其余内容皆是解释。
从致歉信的内容来看,中信银行确实存在未经池子同意以及未经司法机关合法调查程序的情况下将池子的个人账户流水提供给了笑果文化,虽然中信银行对相关员工给予了处分,但中信银行作为用人单位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事不禁让很多网友感慨万千,这也就是池子,他是一个公众人物,他可以运用自己的公众影响力维护自己的权利,这要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呢,或许我们多半吃了亏还没处说理,我们这些普通人的个人信息不知道被卖了多少次了呢。
按照笑果文化的说法,其是按照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相关流程获得的池子个人账户的银行流水,但是按照相关规定银行没有权利私自将客户的流水项目提供给第三方,据悉,上海银监会也介入了调查,相信笑果文化所说的“相关流程”会被查清楚。
而按照池子的声明,中信银行是以“配合大客户的要求”为由向笑果文化提供的池子个人账户的流水,这个理由听起来真的是冠冕堂皇,也相信这个“配合大客户的要求”也会被查清楚。
当然了,发声明致歉被调查俨然不是中信银行最担心的,中信银行最担心的是其会因为此次事件而失去众多客户,从舆论导向来看,中信银行失去一些个人客户是不可避免的了。
总之,池子算是为我们揭露了某些银行的某些乱想,此次事件不只是为中信银行敲响了警钟,也为其他银行敲响了警钟,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也希望各个银行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大实话:中信银行所存在的违规操作可能对池子造成不利影响,这件事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
为了大家更加方便清晰地理解这件事,这里就结合演艺圈的一些资本运作的与宣传包装的事情,来跟大家做一个简单地分享。
一般来说,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任何一个明星,本质上来说都是资本包装和宣传的结果。
说直白一点就是公司捧你,你就能红,公司不捧你,你啥也不是。
同理,在这件事中也是如此,我们之所以能认识池子这个艺人,除了他自己确实也有些才艺之外,本质上还是笑果公司长期宣传包装的结果。
而公司如果选择捧哪个艺人,肯定是要跟这些艺人之间签合同的。一般来说,这种合同跟卖身差不多,都是挺黑的,也会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当然啦,笑果公司的合同我没见过,这里我不做评价。
不过,由于很多艺人刚开始并不出名,也接不到通告,更赚不到什么钱,所以很多人就会稀里糊涂地签了这份“卖身契”。
在艺人没有红之前,基本上就是公司花钱养他们,当然,这个钱也不多,一个月可能也就几千块钱,维持个生活。
不过,当一个艺人被公司捧红之后,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这时候艺人的价值就非常高了,可能随便演出一场公司就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收入。
而签的合同还是以前的那种“卖身契”,可能还是给你几千块钱的基本工资,然后加一些安慰性的提成。
但是,这点钱和艺人通过演出为公司赚的收益比起来,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那艺人肯定是不满意的。
不过,大家之前白纸黑字签的合同在那里呢,你也得认;这也是很多艺人都经历过的事情,比如韩庚,基本上相当于免费打工几年。
不过,有些艺人则会搞一些小动作,比如越过公司,直接自己去接一些私活儿,来提高一下自己的收入,这也是常有的事。
当然,只要你不影响公司的事,可以保证公司叫你的时候,你能上,为公司赚钱,不要搞得太过火,那一般也没事。
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大家相安无事。
但是,如果你做得太过火,把自己的事当主业,公司的事当兼职了,找你演出,你就请假,那公司肯定是不愿意的。
这时候,艺人和公司之间就会打官司,那么之前签的“卖身契”也就派上用场了,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商业演出必须通过公司之类的条款就派上用场了。
但是,如果公司要查艺人接私活儿的证据,那就得查其账户流水。不然,艺人说是免费去串场玩儿的,公司也是没招儿。
然而,我们每个人的账户流水记录是个人隐私,银行是不能私自提交给其他人或者哪家公司的,而中信银行这次就是在这个操作上违规了,并且这个罪还是很严重的,判刑都是有可能的。
不过,这对池子来说,肯定是不利的,所以,池子就顺带把中信也给高告了。至于中信银行把责任推到某个员工头上,也是正常操作,但是具体法律怎么判,中信银行说了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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