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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作为秦始皇身上的污点之一,其实可以分为“焚诗书”、“坑儒生”两个独立事件。那么,秦始皇为何要“焚书坑儒”呢?其实从根源上讲,主要源于秦灭六国之后山东六国与秦国之间的文化冲突,以及六国士子阶层对中央集权制的反对,秦始皇在尝试化解矛盾失败之后,最终在李斯建议下采取了激烈手段。
“焚书坑儒”的问题根源,天下一统后的剧烈冲突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一改周朝分封制,全面推行中央集权统治,但如此一来却导致国内冲突加剧,而最终导致“焚书坑儒”事件爆发的,则主要源于以下三点冲突。
1、长期分裂导致的文化冲突。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由于周朝推行分封制的关系,天下各诸侯国历经数百年的分裂,早已诞生出了不同的文化风俗,如“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秦国法家文化、以儒家之礼为核心的齐鲁文化、粗犷豪迈的燕赵文化和浪漫奔放的楚文化。文化的长期分裂,使得各国之间文化壁垒极为坚固,而这种文化差异在秦国的身上体现的又极为明显,受法家思想影响的秦国虽然从不缺乏能征善战的将士,但却从来没有产生过有足够影响力的学者,这使得山东六国始终将秦国视为虎狼之国。
2、士子对集权统治极为排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取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统治方式,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的秦国,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虽然秦国并不是最早推行郡县制的国家,但秦国却是最早将郡县制和中央集权统治联系起来的国家,而其他各国的郡县制则仍然保留着极为浓厚的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色彩。这种统治模式的全面改革,使得山东六国士子阶层极为反感,尤其是一向对周礼推崇备至的儒家学者,以及受儒家思想影响极为深重的齐地学者,对于秦始皇的这种集权统治极为排斥。
3、士子对官僚制度的反感。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世卿世禄制”的崩溃,彼时士子入仕主要以“游说”为主,即士子阶层以自己的知识对各诸侯国君主进行游说来获取官职。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为了配合“中央集权统治”,创立了全新的“三公九卿”制度,中央朝廷和地方官员统一由中央直接任命,而秦国选拔的官员又主要是精通律法者,在没有相应的官员选拔机制诞生的情况下,这等于断送了士子们获取权力的途径,自然遭到了士子阶层的集体反对。
一种新的统治模式的出现,往往需要经历长期的调整和适应,从后世角度来看,秦始皇的改革具有相当的先进性,但由于改革速度太快,在这种新体系尚不完备的情况下,难免会激发各种各样的矛盾,这点是根本无法避免的。
秦始皇曾尝试化解矛盾,但却均以失败告终
对于新政推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秦始皇并非没有察觉,他也曾尝试化解这种矛盾,从而使得这个新生的帝国能够稳固下来,可惜他的努力最终仍以失败告终。
1、尝试融合各国文化。对于各诸侯国剧烈的文化冲突,秦始皇其实也曾尝试促进文化融合,不仅允许诸子百家和列国士子进入咸阳,而且对于不同的文化基本采取了接纳包容的态度,例如如黄老道家、阴阳家经过综合儒、法、道诸家的学说,提出了所谓的“五德始终说”,便得到了秦始皇的采纳;而秦始皇对咸阳的扩建规划中,也体现出了“法天象地”的道家思想;同时“泰山封禅”则代表了秦始皇对齐鲁文化的认可。尤其是作为秦始皇长子的扶苏,其明显受到了儒家思想的熏陶。然而,秦始皇对于文化的融合最终以失败告终,例如秦始皇“泰山封禅”换来的只有山东士子的嘲笑。
2、对六国士子的笼络。为了争取各国士子的理解和支持,秦始皇设立“博士”之位,以六国士子充任,虽然不具有实权,但却可以参与讨论国策,且秦始皇对于这些士子,最初表现出了极大的尊重。秦始皇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换取六国士子对自己新政的理解和支持,进而通过他们影响和引导天下百姓,从而在推动新政落实的同时,降低社会各阶层对秦国的排斥。然而,由于“博士”职位只是虚职,这一举措并未赢得六国士子的支持,他们不仅态度傲慢,且在参议国政时一言不发,却又在私底下对新政非议不止。
最终的结果证明,秦始皇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而这种失败其实已经让秦始皇的忍耐力即将达到极限,而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的那场宴会,则成为了最终的导火索。
齐人淳于越的言论,最终使得秦始皇采取雷霆手段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始皇帝在咸阳宫摆酒设宴,秦国大臣和山东六国的“博士”七十余人参与了这场宴会。酒宴开始后,仆射周青臣首先上前歌颂了一番秦始皇的丰功伟绩,虽然六国“博士”的态度仍然怠慢,但宴会氛围尚且融洽,直到齐人淳于越站出来。
齐人淳于越上前说道,“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本纪》)淳于越的这番言论,无疑是对秦始皇中央集权统治的再度挑衅,并认为秦始皇应该继续推行分封制,否则将来天下大乱,秦国在没有诸侯国救助的情况下,必然会迅速灭亡。
对于这番言论,丞相李斯直接上前予以反驳,并对秦始皇说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本纪》)
淳于越对新政的抨击,无疑触犯了秦始皇的最后底线,眼看自己的努力最终付之东流,秦始皇对于李斯的“焚书”建议最终予以了采纳,于是下令除了博士官收藏的书籍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将诗、书、诸子百家著作全部焚毁,并将对天下敢于私藏、学习和非议朝政者严厉惩处,这便是著名的“焚诗书”事件。
方士逃走再度非议朝政,秦始皇一怒之下“坑儒生”
虽然目前关于“坑儒”事件中的“儒”到底作何解释,目前仍然有争议,但从《史记》记载来看,“术士”的可能性极大。“坑儒生”事件发生于“焚诗书”一年后,因可将之视为“焚诗书”事件的后续,因而通常将两件事合称“焚书坑儒”。
秦始皇统治后期,或许是由于身体出现了问题,使其对于长生之术推崇备至,使得很多术士得到重用,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徐福,而引发“坑儒生”事件的,则是同样深受秦始皇重用的侯生、卢生两位。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某日,这两位术士突然逃走了。
或许是为了给自己的逃走找个“借口”,两人逃走时对外宣称,是因为秦始皇过于残暴和贪婪,这才不愿为其寻找仙药了(“贪於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秦始皇本纪》)。此外,两人逃走之余,还说了一大堆非议朝政的话,秦始皇得知消息后,怒道,“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于是乎,秦始皇一怒之下,“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可见,咸阳的“儒生”被坑杀,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在秦始皇刚刚下令禁止非议朝政一年后,竟然又有人公然跳出来挑衅法令,这才以雷厉手段处置。
如上所述,“焚诗书”和“坑儒生”两件事的发生,完全是由于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由于文化冲突和士子不满所引发,是秦始皇在尝试怀柔手段失败之后所采取的无奈之举,虽过于激烈,但却是为了保障各种改革顺利推行的必要之举。
“焚书坑儒”作为秦始皇身上的污点之一,其实可以分为“焚诗书”、“坑儒生”两个独立事件。那么,秦始皇为何要“焚书坑儒”呢?其实从根源上讲,主要源于秦灭六国之后山东六国与秦国之间的文化冲突,以及六国士子阶层对中央集权制的反对,秦始皇在尝试化解矛盾失败之后,最终在李斯建议下采取了激烈手段。
“焚书坑儒”的问题根源,天下一统后的剧烈冲突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一改周朝分封制,全面推行中央集权统治,但如此一来却导致国内冲突加剧,而最终导致“焚书坑儒”事件爆发的,则主要源于以下三点冲突。
1、长期分裂导致的文化冲突。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由于周朝推行分封制的关系,天下各诸侯国历经数百年的分裂,早已诞生出了不同的文化风俗,如“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秦国法家文化、以儒家之礼为核心的齐鲁文化、粗犷豪迈的燕赵文化和浪漫奔放的楚文化。文化的长期分裂,使得各国之间文化壁垒极为坚固,而这种文化差异在秦国的身上体现的又极为明显,受法家思想影响的秦国虽然从不缺乏能征善战的将士,但却从来没有产生过有足够影响力的学者,这使得山东六国始终将秦国视为虎狼之国。
2、士子对集权统治极为排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取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统治方式,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的秦国,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虽然秦国并不是最早推行郡县制的国家,但秦国却是最早将郡县制和中央集权统治联系起来的国家,而其他各国的郡县制则仍然保留着极为浓厚的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色彩。这种统治模式的全面改革,使得山东六国士子阶层极为反感,尤其是一向对周礼推崇备至的儒家学者,以及受儒家思想影响极为深重的齐地学者,对于秦始皇的这种集权统治极为排斥。
3、士子对官僚制度的反感。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世卿世禄制”的崩溃,彼时士子入仕主要以“游说”为主,即士子阶层以自己的知识对各诸侯国君主进行游说来获取官职。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为了配合“中央集权统治”,创立了全新的“三公九卿”制度,中央朝廷和地方官员统一由中央直接任命,而秦国选拔的官员又主要是精通律法者,在没有相应的官员选拔机制诞生的情况下,这等于断送了士子们获取权力的途径,自然遭到了士子阶层的集体反对。
一种新的统治模式的出现,往往需要经历长期的调整和适应,从后世角度来看,秦始皇的改革具有相当的先进性,但由于改革速度太快,在这种新体系尚不完备的情况下,难免会激发各种各样的矛盾,这点是根本无法避免的。
秦始皇曾尝试化解矛盾,但却均以失败告终
对于新政推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秦始皇并非没有察觉,他也曾尝试化解这种矛盾,从而使得这个新生的帝国能够稳固下来,可惜他的努力最终仍以失败告终。
1、尝试融合各国文化。对于各诸侯国剧烈的文化冲突,秦始皇其实也曾尝试促进文化融合,不仅允许诸子百家和列国士子进入咸阳,而且对于不同的文化基本采取了接纳包容的态度,例如如黄老道家、阴阳家经过综合儒、法、道诸家的学说,提出了所谓的“五德始终说”,便得到了秦始皇的采纳;而秦始皇对咸阳的扩建规划中,也体现出了“法天象地”的道家思想;同时“泰山封禅”则代表了秦始皇对齐鲁文化的认可。尤其是作为秦始皇长子的扶苏,其明显受到了儒家思想的熏陶。然而,秦始皇对于文化的融合最终以失败告终,例如秦始皇“泰山封禅”换来的只有山东士子的嘲笑。
2、对六国士子的笼络。为了争取各国士子的理解和支持,秦始皇设立“博士”之位,以六国士子充任,虽然不具有实权,但却可以参与讨论国策,且秦始皇对于这些士子,最初表现出了极大的尊重。秦始皇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换取六国士子对自己新政的理解和支持,进而通过他们影响和引导天下百姓,从而在推动新政落实的同时,降低社会各阶层对秦国的排斥。然而,由于“博士”职位只是虚职,这一举措并未赢得六国士子的支持,他们不仅态度傲慢,且在参议国政时一言不发,却又在私底下对新政非议不止。
最终的结果证明,秦始皇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而这种失败其实已经让秦始皇的忍耐力即将达到极限,而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的那场宴会,则成为了最终的导火索。
齐人淳于越的言论,最终使得秦始皇采取雷霆手段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始皇帝在咸阳宫摆酒设宴,秦国大臣和山东六国的“博士”七十余人参与了这场宴会。酒宴开始后,仆射周青臣首先上前歌颂了一番秦始皇的丰功伟绩,虽然六国“博士”的态度仍然怠慢,但宴会氛围尚且融洽,直到齐人淳于越站出来。
齐人淳于越上前说道,“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本纪》)淳于越的这番言论,无疑是对秦始皇中央集权统治的再度挑衅,并认为秦始皇应该继续推行分封制,否则将来天下大乱,秦国在没有诸侯国救助的情况下,必然会迅速灭亡。
对于这番言论,丞相李斯直接上前予以反驳,并对秦始皇说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本纪》)
淳于越对新政的抨击,无疑触犯了秦始皇的最后底线,眼看自己的努力最终付之东流,秦始皇对于李斯的“焚书”建议最终予以了采纳,于是下令除了博士官收藏的书籍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将诗、书、诸子百家著作全部焚毁,并将对天下敢于私藏、学习和非议朝政者严厉惩处,这便是著名的“焚诗书”事件。
方士逃走再度非议朝政,秦始皇一怒之下“坑儒生”
虽然目前关于“坑儒”事件中的“儒”到底作何解释,目前仍然有争议,但从《史记》记载来看,“术士”的可能性极大。“坑儒生”事件发生于“焚诗书”一年后,因可将之视为“焚诗书”事件的后续,因而通常将两件事合称“焚书坑儒”。
秦始皇统治后期,或许是由于身体出现了问题,使其对于长生之术推崇备至,使得很多术士得到重用,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徐福,而引发“坑儒生”事件的,则是同样深受秦始皇重用的侯生、卢生两位。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某日,这两位术士突然逃走了。
或许是为了给自己的逃走找个“借口”,两人逃走时对外宣称,是因为秦始皇过于残暴和贪婪,这才不愿为其寻找仙药了(“贪於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秦始皇本纪》)。此外,两人逃走之余,还说了一大堆非议朝政的话,秦始皇得知消息后,怒道,“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于是乎,秦始皇一怒之下,“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可见,咸阳的“儒生”被坑杀,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在秦始皇刚刚下令禁止非议朝政一年后,竟然又有人公然跳出来挑衅法令,这才以雷厉手段处置。
如上所述,“焚诗书”和“坑儒生”两件事的发生,完全是由于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由于文化冲突和士子不满所引发,是秦始皇在尝试怀柔手段失败之后所采取的无奈之举,虽过于激烈,但却是为了保障各种改革顺利推行的必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