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日风暴》用赵本山照片做遗像是在第几集,制片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细心网友在观看《蚀日风暴》时发现,在一段灵堂寻找线索的戏份里,有个特写镜头拍到贴满了逝者遗像的墙面,在男主角要找的骨灰牌位旁边,遗像竟然贴的是赵本山的照片。此事一出,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实在过分”,认为该剧擅用赵本山照片做死者遗照,是对赵本山的不尊重。 

2条回答

这已经不是疑似了,已经得到证实。因为《蚀日风暴》剧组已经发布了道歉声明。这种行为当然是一种侵权行为。

以往电视剧中的主角因为剧情原因,总是有一些照片被做成遗照的镜头。但这必然经过了演员的同意,也对演员支付了报酬。

像《蚀日风暴》出现这样的错误,想必是香港的道具师不熟悉赵本山老师所致。这种行为已经是明显的侵权行为,是应该进行赔偿的。

具体而言,这种侵权首先要赔偿精神抚慰金。这种事情,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比较忌讳的,会认为很不吉利。所以这种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请求想必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另外,这也属于明显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因为剧组使用照片属于营利行为,也是要给予赔偿的。

电视剧电影拍摄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比如遗像之类的照片,而照片上的人一般都是以电视剧中出演的演员,经过演员同意来使用,而在电视剧扮演尸体之类的好像还要加钱。当然,在此次《蚀日风暴》第三十三集出现了一幕,让许多网友愤慨不已,居然用赵本山的照片做遗像,此事件曝光后,节目组立即做了模糊处理,并且发表道歉申明,但是网友并不买账,认为节目组这是敷衍了事,即是对电视剧本身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赵本山老师的亵渎。一度在网络上给予《蚀日风暴》这部电视剧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此事件真实,那么就问题来了,在《蚀日风暴》中赵本山并没有出演,那么在第三十三集出现的用赵本山照片做遗像有没有经过赵本山老师同意,如果没有同意,私自使用,那很有可能就侵犯了赵本山老师的肖像权。自然如果赵本山老师追究的话,那确实需要付出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上,对于侵犯肖像权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事件属实,那么制片方对于电视剧的制作也就是太敷衍了事了,或者说在此处是刻意为之,不知道此事赵本山老师是否之情,如果知道,那就另当别论,不知道的话,那完全就是侵犯了肖像权,那么道歉赔偿就是片方该做的,必须要消除影响。这是必然的,希望此事件能够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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