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初中生被理光头后跳楼,学校该负责任吗?
有自媒体发文称“15岁初中学生被老师理光头,十天未上学跳楼自杀”,11月12日,涉事学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向澎湃新闻通报称,该校初三学生毕某在他家所在的双桥国际社区跳楼身亡,警方初步判定为自杀,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学校该负责任吗?
有自媒体发文称“15岁初中学生被老师理光头,十天未上学跳楼自杀”,11月12日,涉事学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向澎湃新闻通报称,该校初三学生毕某在他家所在的双桥国际社区跳楼身亡,警方初步判定为自杀,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学校该负责任吗?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的结果估计要通过法院来判决了。但我认为,对于该初中生的死亡,学校应该承担责任。理光头的行为起码是初中生跳楼的诱因之一。
1、学校的错误在于学校为什么总是要和学生的头发过不去。从我们读书那时候起,学校就跟学生的头发过不去,例如男生不能留长发,女生不能扎辫子。说一个真事,我们那时候一个班主任,检测男生头发长不长的办法,就是用手去抓。如果他的手能够把男生的头发抓起来,那么不好意思,属于不合格,需要去剪短。时至今日,我都不理解学校为何总是那么关注学生的头发,难道头发长点就属于奇异装扮,就一定会影响学习么?
2、从正常的心理角度考虑,强制理光头肯定给学生心理造成了不利影响。大家都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15岁正是情窦初开,很在意异性眼光的时候。男生被理了光头,当然也可能是学校所称的平头,自然会被同学嘲笑,会觉得很没面子,自然给学生造成了不利的心理影响。
3、学校主张经家长同意也不能是免责理由。经家长同意绝对不是学校可以推卸责任的理由,家长要是知道最后孩子可能会跳楼,会答应么?这事说到底也是学校主动发起的。最终虽然索赔金额没谈拢,但学校答应补偿10万,不也说明了学校知道自己也是有责任的么?所以这事学校就是有责任,干嘛和学生的头发过不去。教育是桩大事,不是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