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初中生被理光头后跳楼,学校该负责任吗?

有自媒体发文称“15岁初中学生被老师理光头,十天未上学跳楼自杀”,11月12日,涉事学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向澎湃新闻通报称,该校初三学生毕某在他家所在的双桥国际社区跳楼身亡,警方初步判定为自杀,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学校该负责任吗? 


3条回答

初中生被理光头后跳楼,学校回应称理发前征得家长同意,学校该负责任吗?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几个事实。那就是学生理发,究竟是光头,还是平头?究竟是否征得了家长和学生同意?而且理发后家长和学生表达过异议没有?

这些问题的核心主要在于一个“自愿”。如果是“强迫”的,肯定会存在一定问题。

其次,关于学生头发规范的问题。学校应该有规范,毕竟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学校要有学校的规定。如果说给学生理成了光头,恐怕还是有些过度的,如果只是平头,应该还能接受。

至于一些学生的怪异发型,学校予以适当的规范,还是应该要支持的。总之一条,学校要有管理的规矩,但也不能过度侵犯孩子的人格权。

最后,在处理涉校事件的问题上,应该要走法治的途径。不能信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如果说家长曾到学校门口摆花圈、拉横幅、哭闹等,这样的行为应该是要禁止的,是不能予以支持的。

孩子的成长是一个系统教育的过程,有家庭、有学校、有社会,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学校,似乎家庭就没有任何责任了。面对学校的规矩,不论正确与否,都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理性的面对,该遵守的就要遵守,有意见的可以理性发表,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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