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10月1日起施行,你怎么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新法,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自10月1日施行。你怎么看?

3条回答

我觉得上调的幅度还可以再大一点,因为个税最重要的功能是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让工薪族来承担税负压力。

月薪5000元的起征点,确实是比之前的3500元起征点提高了,但这个涨幅还是没能改变个税变为“工薪税”的事实。附上一张网图做参考,哪怕是排名在第34名的长春,2017年的月均工资都高达5332元,换句话说,就算起征点上涨到了5000元,依然还是要缴纳个税的!

我觉得,如果觉得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万元涨幅过大的话,完全可以折衷一下,先调整到7000元起征,这样能让大多数工薪族免于缴纳个税,也才能真正激活消费市场——只上调到5000元的话,对提振消费的影响并不会太过明显。

个税这个税种,按设计来说应该是“劫富济贫”,富人应该多纳税,尤其是资本性收入应该多纳税,税率必须要高,现在却反过来,富人一窝蜂涌入一些“避税天堂”逃避个税,如娱乐明星大搞阴阳合同,资本性收入毫发无损,反而是出卖劳动力的工薪族成了纳税主体,稿费起征点更是低到只有800元,这是极其不合理的。

当然,这次个税起征点上调,最值得点赞的一件事,便是从提案到执行的速度极快,如果能做到每年一上调,那么工薪族或许真的能切实减轻个税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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