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表个态,出轨,不应该纳入法律,这是人性上的东西。
出轨是婚姻不理想,或者是另一半转化为非必需品的一种下意识行为,对于这个事,我们不能苛责太多。
一生很短,遇到属于自己的正确的那个人很难,虽然出轨于道德有风险,但是仅此而已,不应该加一个法律的桎梏。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第一,出轨了,已经造成既定事实,那么对对象就有所伤害了,接下来的处理方式的利弊,我们来分析下。现实中应该是出轨了,就撕破脸了,主动出轨方付出很大代价,有时也会获得人气(马蓉和王宝强事件后,为了蹭热度,马蓉对微博设置了只允许关注的人评论,结果涨粉很多,但是名声也是一个人的财产啊)然后两个人就快乐的在一起了。被出轨方在时间这剂灵丹妙药下,慢慢愈合。而法律干涉,伤害已经有了,结果是,活活拆散一对鸳鸯,一个在监狱,一个在外边,被出轨方也得忍受自己的对象被关进监狱的苦楚,所以,有了法律,出轨,最少三方都不好受。
第二,出轨了,设定法律条文,该如何约束,该如何量刑,该如何处罚,处罚后能够扭转局面吗?很多问题的答案都是未知,或者否定的,所以出轨了不应该进法律。
再针对这个事,首先,我不是两个人的粉丝,只有出轨的绯闻出现了,他们才浮现在我的面前。娱乐、新闻,本身就是猎奇,而明星一般很正面,所以正面消息的传播性和影响力有限,所以负面消息能激起巨大的八卦性,所以,我们仔细回味娱乐新闻,都是艺人的负面。
首先,我表个态,出轨,不应该纳入法律,这是人性上的东西。
出轨是婚姻不理想,或者是另一半转化为非必需品的一种下意识行为,对于这个事,我们不能苛责太多。
一生很短,遇到属于自己的正确的那个人很难,虽然出轨于道德有风险,但是仅此而已,不应该加一个法律的桎梏。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第一,出轨了,已经造成既定事实,那么对对象就有所伤害了,接下来的处理方式的利弊,我们来分析下。现实中应该是出轨了,就撕破脸了,主动出轨方付出很大代价,有时也会获得人气(马蓉和王宝强事件后,为了蹭热度,马蓉对微博设置了只允许关注的人评论,结果涨粉很多,但是名声也是一个人的财产啊)然后两个人就快乐的在一起了。被出轨方在时间这剂灵丹妙药下,慢慢愈合。而法律干涉,伤害已经有了,结果是,活活拆散一对鸳鸯,一个在监狱,一个在外边,被出轨方也得忍受自己的对象被关进监狱的苦楚,所以,有了法律,出轨,最少三方都不好受。
第二,出轨了,设定法律条文,该如何约束,该如何量刑,该如何处罚,处罚后能够扭转局面吗?很多问题的答案都是未知,或者否定的,所以出轨了不应该进法律。
再针对这个事,首先,我不是两个人的粉丝,只有出轨的绯闻出现了,他们才浮现在我的面前。娱乐、新闻,本身就是猎奇,而明星一般很正面,所以正面消息的传播性和影响力有限,所以负面消息能激起巨大的八卦性,所以,我们仔细回味娱乐新闻,都是艺人的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