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一年了,她丈夫打了她九次,作为母亲该不该劝女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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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我认为应该劝女儿离婚。虽说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
一桩婚”。可对于有家庭暴力的婚姻来说,不如早点脱离的好。

  1. 我始终主张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在家庭中使用暴力,绝对是不可以容忍的行为。就像我们说的,咬人的狗不可以留,丈夫打妻子,打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就会有第一百次。题目中居然女儿结婚才一年,已经被打了九次。这种丈夫还要他干什么,难道要女儿被打死才罢休么?建议去回顾下《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那部电视剧吧。

  2. 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女方在取证后,可以理直气壮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简直就是必然的离婚理由,不用考虑什么感情破不破裂,什么分居满不满两年。

  3.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可能有的丈夫更加的变本加厉。这时候可以申请法庭禁止令或者人身保护令。丈夫不得接近妻子一定的范围,否则会受到惩处。

一年新婚,却是整整九次殴打,这就是妥妥的家暴,不光是作为母亲要坚决劝女儿离婚,更要用法律来保护女儿,这种男人在家暴中已经心理扭曲,而作为女人一次次的妥协,才结婚一年时间,就平繁遭到家暴,不管是母亲也好,女儿也罢,不能再继续在这样的家暴中忍气吞声,忍着这种无休止的家暴。

作为父母,子女受到伤害的时候,都是想着保护自己的子女,可是一旦子女结婚后,作为父母来说,多数父母得知子女和配偶吵架遭到殴打时,会说,夫妻之间的打打闹闹很正常,要互相忍让,尤其是女儿遭到家暴,做父母的总是在忍让,其实有时候这种忍让会让女婿更加得寸进尺,当然,有时候确实是女儿无理取闹,并不是所谓的家暴,是真的夫妻之间的一种小别扭。

而像题主叙述的这种,结婚才一年,女儿遭到了9次殴打,这个数字有多么触目惊心,即使这个女儿有什么过错,也不是说想殴打就殴打的,作为人来说,起码的人权该有,而不是说结婚了,丈夫就有权利殴打妻子,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殴打别人。

家暴这种事情,虽然说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多少家暴并不为人知,而在家暴中,基本弱势群体都是女人,可是多少女人在婚姻中遭到家暴的时候,除了一哭二闹三上吊外,又不知道该如何去保护自己,其实这就是对基本法律的一种空白,不知道如何去维权。

而作为丈夫,在家暴中,妻子忍气吞声,忍受家暴换来的其实就是变本加厉,一次比一次严重,一次比一次过分,久而久之家暴会演变成一种悲剧,而作为女方父母,其实不该劝着女儿忍受,在确认家暴后,还是要劝女儿离婚,不能生活在这样的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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