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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无理取闹叫不要脸,宠物和人的区别一个是**,一个是人,如果将**和人对等,那对于人来说,是多么嘲讽的一件事情,可是偏偏在有些人的眼里,人和**不分,养个宠物当成了人,关键是自己当成人也就算了,还带出去伤害别人,即使是一个真的人,这都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何况是一只狗而已,再宝贝也是一条狗,自己把狗当成人,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也可以把自己当成狗,人道和畜道,就这样活生生被一个变态的女人当成了同道,这是多么讽刺的事。
遛狗不栓绳子,说的再天花乱坠,也是不合理的,也是违反养狗之规定,尤其是在本案件中,女子养的大狗追扑一个幼儿,幸好没有造成伤害,不然这就是严重的违法犯罪,狗仗人势带来的后果就是伤害别人,连带着伤害自己。
当孩子母亲质问女子为什么不拴狗绳的时候这个伶牙俐齿的女人竟然反问孩子母亲为什么不给孩子拴绳子,这是多么无耻下流的女人,可见她心理有多么变态,在她的眼里,所谓的那条大狗竟然比人都重要,这种女人很变态。
不管她把那条狗当成她自己的什么,遛狗不栓绳子,那就是违反规定的,那么这条狗就不能带出来溜达,如果威胁到他人,这狗就违反了规定,是不是它就该死。
狗可恨,人比狗更加可恨,这就是狗和女人的故事,一对奇葩,分不清到底是人还是到底是狗,这就是这个女人的悲哀,一旦分不清自己的道,那她可就是可恨、可悲的。
当看到这个新闻时,我不禁仰天长叹:“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自己的狗没有栓绳追咬他人,不好好反思自己的不规范养狗行为,反而还质问别人为什么不把孩子栓起来,难不成“人养狗”已经演变成了“狗养人”?实在是无理取闹!
据报道,在某小区内,一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年幼孩子在小区楼下玩耍。活泼好动的孩子在稍微前边一点的地方走动,母亲则跟在后边看着孩子,一幕其乐融融的美好景象。
但是,这一幕其乐融融的美好景象,很快就被残忍破坏了。突然之间,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窜出一条大狗,发疯似的向孩子身上扑过去。母亲见状连忙上前喝止大狗,但由于和孩子有一段距离便没能及时赶到孩子身边赶走大狗。于是,孩子被大狗扑倒在地一阵撕咬。孩子受到严重惊吓,惊恐万状地嚎啕大哭。母亲终于赶上前去,将大狗踢开,拯救孩子于水火之中。这时候,狗主人姗姗来迟,带着自己的恶狗就准备扬长而去,丝毫没有向这对母子表达歉意的意思。母亲因为心疼孩子,在怒火万丈下质问狗主,为什么不把恶狗用绳子栓起来?谁知道,狗主人竟然反过来质问母亲道:“你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孩子栓起来?”也许是从未听说过这等无赖的狡辩,这位母亲竟当场无言以对。
当然,狗主人的这番说辞是绝对没有任何道理的。毕竟人才是法律上的主体,才是真正享有人格尊严的主体。而狗只是一种财物,在本质上是属于人类支配的财产权标的物。因此,当然是人把狗栓起来,而不是反过来把作为人的孩子给栓起来。什么时候狗主人把自己给栓起来了,反过来让自己的恶狗豢养自己了,他的那番狡辩才稍微有些道理。
对于这种人性尽失的狗主人,实在是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本来就不要指望无良狗主能说出什么有良心的话。无良狗主一般都放话自家的狗不咬人,狗追你家小孩是想和你家小孩玩等等。这会硬怼别人小孩不栓绳,也是无良到了新高度。不用跟无良狗主废话,加强管理才是正事。
有种无理取闹叫不要脸,宠物和人的区别一个是**,一个是人,如果将**和人对等,那对于人来说,是多么嘲讽的一件事情,可是偏偏在有些人的眼里,人和**不分,养个宠物当成了人,关键是自己当成人也就算了,还带出去伤害别人,即使是一个真的人,这都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何况是一只狗而已,再宝贝也是一条狗,自己把狗当成人,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也可以把自己当成狗,人道和畜道,就这样活生生被一个变态的女人当成了同道,这是多么讽刺的事。
遛狗不栓绳子,说的再天花乱坠,也是不合理的,也是违反养狗之规定,尤其是在本案件中,女子养的大狗追扑一个幼儿,幸好没有造成伤害,不然这就是严重的违法犯罪,狗仗人势带来的后果就是伤害别人,连带着伤害自己。
当孩子母亲质问女子为什么不拴狗绳的时候这个伶牙俐齿的女人竟然反问孩子母亲为什么不给孩子拴绳子,这是多么无耻下流的女人,可见她心理有多么变态,在她的眼里,所谓的那条大狗竟然比人都重要,这种女人很变态。
不管她把那条狗当成她自己的什么,遛狗不栓绳子,那就是违反规定的,那么这条狗就不能带出来溜达,如果威胁到他人,这狗就违反了规定,是不是它就该死。
狗可恨,人比狗更加可恨,这就是狗和女人的故事,一对奇葩,分不清到底是人还是到底是狗,这就是这个女人的悲哀,一旦分不清自己的道,那她可就是可恨、可悲的。
当看到这个新闻时,我不禁仰天长叹:“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自己的狗没有栓绳追咬他人,不好好反思自己的不规范养狗行为,反而还质问别人为什么不把孩子栓起来,难不成“人养狗”已经演变成了“狗养人”?实在是无理取闹!
据报道,在某小区内,一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年幼孩子在小区楼下玩耍。活泼好动的孩子在稍微前边一点的地方走动,母亲则跟在后边看着孩子,一幕其乐融融的美好景象。
但是,这一幕其乐融融的美好景象,很快就被残忍破坏了。突然之间,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窜出一条大狗,发疯似的向孩子身上扑过去。母亲见状连忙上前喝止大狗,但由于和孩子有一段距离便没能及时赶到孩子身边赶走大狗。于是,孩子被大狗扑倒在地一阵撕咬。孩子受到严重惊吓,惊恐万状地嚎啕大哭。母亲终于赶上前去,将大狗踢开,拯救孩子于水火之中。
这时候,狗主人姗姗来迟,带着自己的恶狗就准备扬长而去,丝毫没有向这对母子表达歉意的意思。母亲因为心疼孩子,在怒火万丈下质问狗主,为什么不把恶狗用绳子栓起来?谁知道,狗主人竟然反过来质问母亲道:“你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孩子栓起来?”也许是从未听说过这等无赖的狡辩,这位母亲竟当场无言以对。
当然,狗主人的这番说辞是绝对没有任何道理的。毕竟人才是法律上的主体,才是真正享有人格尊严的主体。而狗只是一种财物,在本质上是属于人类支配的财产权标的物。因此,当然是人把狗栓起来,而不是反过来把作为人的孩子给栓起来。什么时候狗主人把自己给栓起来了,反过来让自己的恶狗豢养自己了,他的那番狡辩才稍微有些道理。
对于这种人性尽失的狗主人,实在是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本来就不要指望无良狗主能说出什么有良心的话。无良狗主一般都放话自家的狗不咬人,狗追你家小孩是想和你家小孩玩等等。这会硬怼别人小孩不栓绳,也是无良到了新高度。不用跟无良狗主废话,加强管理才是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