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户夫妻晚上睡觉,为何丫鬟要守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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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说 关注
2019-05-25 21:37:19

丫鬟=奴婢,干的就是伺候人的角色,而从不敢有怨言。

纵观古代历史,自从有丫鬟那天开始,这个职业就备受歧视和屈辱。古代之时,举凡身份为奴婢者,便等同于将终身卖给主人家。在卖身契上签字画押后,卖身之人自此便没了自由,主人打也打的,骂也骂的,若有姿色,受主人糟蹋也是正常事。当年的潘金莲就是这么一个角色,自小卖给张大户,不但每天要干繁重的活计,还被主人欺辱。

主人有惩罚奴婢的权利,甚至可以打死奴婢,而奴婢却连反驳的权利和机会都没有,因为在古代礼教的眼中,奴婢是“物”,而不是“人”,比牲口强不到哪去,只不过能吐人言,能干人事罢了。若奴婢顶撞主人或主母,主人可将其拿送官衙,打板子、上夹棍、下大狱,非把你折腾服了不可。

除此之外,主人也可以用私刑处置,而不受官府制约。主人打死奴婢,不许偿命,只需花点银子即可。而奴婢别说打死主人,就算是打伤主人,也是死罪。有不少女子性烈,不肯受辱,而弄伤主人,这一来就算把性命彻底交待了。若主人不加以追究,此事可作罢,若主人不依不饶,那么就有罪受了。总之这条命在人家手中,就看人家如何处置了。说白了,奴婢既是苦役,又是奴隶,总之不是“人”。

从《红楼梦》、《太平广记》、《云仙杂记》等文献中不难看出奴婢的面面观,比如《红楼梦》中的贾赦,尽管儿孙满堂,但却偏偏喜欢以折磨凌辱奴婢为乐,而且不亦乐乎。又如迎春的丈夫,诨号“中山狼”的孙绍祖,将家中丫鬟“将及淫遍”,而且私设刑房,搞来奇淫巧技之物,供其消遣。

在《明实录》中,曾有大量有关主人对丫鬟奴婢的摧残手段,其中一段写道“浙江有巨贾,家中豢养奴婢上百,若有不从之人,便脱去裙裤,使露双股,置于天井,仰面而卧,一笞数十,有号呼者,则再笞如数。或暴晒当院,或以绣花针刺其身,或以剪刀剪其舌,或以木枷枷其颈,或将家中男丁召集,命其轮番辱之。或以青石为锁,用铁链锁其足,使之扫地,一步一携,千态万状,奴婢苦不堪言,主人乐在其中...寒冬季节,赤身置于雪地之中,任其冻死...”

从这段记载不难看出,主人对待丫鬟奴婢,跟对待猫狗差不多,甚至不如猫狗。也从中不难看出,纵使主人做了恶,也一点事都没有,主人处置私人物品,官府是不予追究的。

清代文献《埋忧集》则有载,奴婢除了干各种活计之外,还负责伺候主人和主母就寝,主人和主母睡下之后,奴婢则站在一侧,或执扇、或端碗、或执暖炉,以备主人不时之需。主人房事之时,奴婢也需在一侧伺候,若主人兴起,拉将过来,一并快活。

更有甚者,为了摆谱,连上茅厕都要丫鬟奴婢伺候,便后,自己不动手,而是由丫鬟奴婢为其拭去秽物。《晋书》中,曾记载石崇与王恺斗富,为了显示其尊贵,石崇在便后干脆连上等丝绸都不用,而是唤来奴婢用口舌为其拭秽。由此可见,奴婢的确不如猫狗,连起码的尊严都没有,还如何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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