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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是良心,不让座也没错,可是在老人眼里,把让座当成了别人的义务,看的是那么理所当然,一个老人喝酒至醉,这才是他猝死的主要原因,自身有问题,现在猝死还要拉一个替罪羊,明显这就是无理取闹,其家属也就不是啥好东西。
据悉,郑州919路公交车上一老人乘坐公交车时,因为喝醉了酒,酒精刺激,要求一大学生让座,遭到拒绝后,他言语粗鲁,开始辱骂大学生,大学生争辩了几句,老人直接扇了大学生四个耳光,大学生并没有还手,可是老人还是不依不饶,一直在辱骂大学生,谁知报应不爽,在公交车快到站时,老人终于因为醉酒加上情绪激动,倒地不起,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死因和心脑血管疾病复发有关,而老人的子女认为老人是被大学生气死的,便报警要求大学生负责,随即大学生被当地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笔者个人认为老人的死亡不应该由大学生来承担责任,全程大学生没有动手,而是老人不依不饶,其次,笔者觉得老人的死很大一部分和醉酒有关,本身有心脑血管疾病,还出去酗酒至醉,这就是诱发猝死的主要原因。
而大学生不让座是遭到老人的殴打,并且大学生并未还手,难道说老人就可以随意辱骂殴打他人,没有这种道理,而因为辱骂殴打他人引发疾病复发死亡,这是他在知道自己身体情况下,酗酒加激动造成,为什么说他死亡就要别人买单。
大学生真的太冤枉,而子女所谓的认为老人被大学生气死,及时气死,难道说不问问气死的原因,为什么会气死,如果不是自己作死,能被气死,那才是坏事,再者全过程在公交车上那么多人,都可以为大学生做证人,而不是任由老人子女信口雌黄。
老人是自己把自己气死的,被打耳光的年轻人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以后身体有恙的人想要碰瓷,岂不是故意挑衅别人就能大功告成?
据报道,在郑州市919路公交上,一老人上车以后发现没有座位,就贼溜溜地开始物色让座人选。当他看到一名年轻小伙时,就趾高气扬地走上前去,一声令下让小伙子滚开让位于他。小伙子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好少年,一听老人态度如此嚣张跋扈,自然不愿把座位让给他。
让小伙子猝不及防的是,老人见他不肯让座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抬起手来,闪电般地大手一挥,连续扇了小伙子四个耳光。小伙子遭此奇耻大辱,正要站起身来理论一番,谁知道老头竟然因用力过猛而心脏病发,突然倒地气绝身亡。 虽然我知道这样说很不厚道,但我确实想仰天长叹:真是老天有眼。这种倚老卖老、蛮横无理的老头子,就该给送到奈何桥去好好学学怎么排队。
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老头家属还真是老头家属,他们竟然厚颜无耻地要小伙子赔偿。他们理直气壮地质问道:“如果不是你不让座,他就不会动手打你,也就不会因情绪激动而心脏病发了。”
显然这是无理取闹,小伙子并没有义务让座,更没有做出任何侵权行为,有什么理由让他承担赔偿责任?是老头自己蛮横无理动手打人,自己把自己给气死的,又怎么能怨得了别人?
就像曾经的“电梯劝烟案”一样,老头自己不依不饶把自己给气死了,最后终审法院也没有判决医生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中国还是法治社会,就不能让这种碰瓷索赔最终得逞。
面对无赖,还能怎么看,自然是不赔罗,爱去法院告就去吧,法院也不可能支持这种无赖诉求,也就是让无赖家再损失一些诉讼费而已。
我不想再说什么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的问题,还是单独从法律上论证。首先,在法律上,任何人都没有给其他人让座的义务。我们约定俗成的尊老爱幼,只是泛泛的道德要求,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人都不能够打着道德绑架的旗号来强迫别人让位子。
另一方面,老人既然醉酒在先,打人在先,就是完全的过错方。醉酒的人在法律上没有优待完全是民事行为能力人。打人的行为本来就是违法的,轻者治安拘留,重者判刑。这时候就算年轻人反击,那也是正当防卫。
最后自然是做恶者有天收。打人者自己发病死亡,看起来和被打的年轻人一点关系都没有。真不知道他家人哪里来的勇气找别人赔钱。对于这种家属,千万不要鸟她,什么调解之类的都不用去,直接让她去法院。喜欢浪费诉讼费就去吧。
让座是良心,不让座也没错,可是在老人眼里,把让座当成了别人的义务,看的是那么理所当然,一个老人喝酒至醉,这才是他猝死的主要原因,自身有问题,现在猝死还要拉一个替罪羊,明显这就是无理取闹,其家属也就不是啥好东西。
据悉,郑州919路公交车上一老人乘坐公交车时,因为喝醉了酒,酒精刺激,要求一大学生让座,遭到拒绝后,他言语粗鲁,开始辱骂大学生,大学生争辩了几句,老人直接扇了大学生四个耳光,大学生并没有还手,可是老人还是不依不饶,一直在辱骂大学生,谁知报应不爽,在公交车快到站时,老人终于因为醉酒加上情绪激动,倒地不起,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死因和心脑血管疾病复发有关,而老人的子女认为老人是被大学生气死的,便报警要求大学生负责,随即大学生被当地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笔者个人认为老人的死亡不应该由大学生来承担责任,全程大学生没有动手,而是老人不依不饶,其次,笔者觉得老人的死很大一部分和醉酒有关,本身有心脑血管疾病,还出去酗酒至醉,这就是诱发猝死的主要原因。
而大学生不让座是遭到老人的殴打,并且大学生并未还手,难道说老人就可以随意辱骂殴打他人,没有这种道理,而因为辱骂殴打他人引发疾病复发死亡,这是他在知道自己身体情况下,酗酒加激动造成,为什么说他死亡就要别人买单。
大学生真的太冤枉,而子女所谓的认为老人被大学生气死,及时气死,难道说不问问气死的原因,为什么会气死,如果不是自己作死,能被气死,那才是坏事,再者全过程在公交车上那么多人,都可以为大学生做证人,而不是任由老人子女信口雌黄。
老人是自己把自己气死的,被打耳光的年轻人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以后身体有恙的人想要碰瓷,岂不是故意挑衅别人就能大功告成?
据报道,在郑州市919路公交上,一老人上车以后发现没有座位,就贼溜溜地开始物色让座人选。当他看到一名年轻小伙时,就趾高气扬地走上前去,一声令下让小伙子滚开让位于他。小伙子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好少年,一听老人态度如此嚣张跋扈,自然不愿把座位让给他。
让小伙子猝不及防的是,老人见他不肯让座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抬起手来,闪电般地大手一挥,连续扇了小伙子四个耳光。小伙子遭此奇耻大辱,正要站起身来理论一番,谁知道老头竟然因用力过猛而心脏病发,突然倒地气绝身亡。
虽然我知道这样说很不厚道,但我确实想仰天长叹:真是老天有眼。这种倚老卖老、蛮横无理的老头子,就该给送到奈何桥去好好学学怎么排队。
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老头家属还真是老头家属,他们竟然厚颜无耻地要小伙子赔偿。他们理直气壮地质问道:“如果不是你不让座,他就不会动手打你,也就不会因情绪激动而心脏病发了。”
显然这是无理取闹,小伙子并没有义务让座,更没有做出任何侵权行为,有什么理由让他承担赔偿责任?是老头自己蛮横无理动手打人,自己把自己给气死的,又怎么能怨得了别人?
就像曾经的“电梯劝烟案”一样,老头自己不依不饶把自己给气死了,最后终审法院也没有判决医生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中国还是法治社会,就不能让这种碰瓷索赔最终得逞。
面对无赖,还能怎么看,自然是不赔罗,爱去法院告就去吧,法院也不可能支持这种无赖诉求,也就是让无赖家再损失一些诉讼费而已。
我不想再说什么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的问题,还是单独从法律上论证。首先,在法律上,任何人都没有给其他人让座的义务。我们约定俗成的尊老爱幼,只是泛泛的道德要求,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人都不能够打着道德绑架的旗号来强迫别人让位子。
另一方面,老人既然醉酒在先,打人在先,就是完全的过错方。醉酒的人在法律上没有优待完全是民事行为能力人。打人的行为本来就是违法的,轻者治安拘留,重者判刑。这时候就算年轻人反击,那也是正当防卫。
最后自然是做恶者有天收。打人者自己发病死亡,看起来和被打的年轻人一点关系都没有。真不知道他家人哪里来的勇气找别人赔钱。对于这种家属,千万不要鸟她,什么调解之类的都不用去,直接让她去法院。喜欢浪费诉讼费就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