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协议一定不能签,明显就是不安好心,属于霸王协议,如果这个条款你签了,那么说明你这个男人就是傻子,因为协议说了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这个条款就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是风险很大,如果说将来因为你的原因离婚财产归女方可能还是你咎由自取,要是女方把你当成冤大头,那么你会被骗很惨,到时候你哭的地方都找不到。
所谓的婚姻,在结婚前签署的任何协议都给人感觉那是对婚姻的不放心,而正常人的婚姻都不会选择去签署协议,因为婚姻是两个人在感情的基础上再加上同心协力的经营,而不是靠所谓的协议去维系,如果把婚姻当成一份协议,那么这个婚姻给人的感觉就是不靠谱的。
这份协议根据题主仅有的叙述来看,好像女方不是和男主的爱情,而是出于某种目的,而且女子是很有心机的一个女子,也就是我们说的心机婊,太让人无语。
签不签男主自己看,如果笔者来说,绝不会签署这种单方面针对的霸王协议,因为这种协议明显就是有目的的,而不是真正的维系爱情,维系婚姻的条款,根本上就没有道理,所以还是建议题主要考虑清楚,千万不要被骗,而最后变得人财两空。
既然女方执意要签,那就满足她的心愿和她签吧,毕竟这种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纵使签了也得不到法院支持,签了还能博美人一笑,何乐而不为呢?
如题所述,一对夫妻新婚燕尔,好事成双,他们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正朝着小康之家稳步迈进。但是,也不知是女方缺乏安全感,还是说早有预谋,这时候竟然要求男方签订《婚前协议》,只见协议上赫然写明,以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离婚,男方都必须净身出户。那么,作为男方应该签订本《婚前协议》吗?
在我看来,男方不仅应当签订本《婚前协议》,还应当要高高兴兴地和女方签,女方怎么满意就怎么和女方签,毕竟签了把女方哄高兴了,才能维持家庭和谐嘛。原因在于,像这种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违反了公序良俗,在法律上是无效协议。即使日后两人离婚,女方拿着该婚前协议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在法律上,唯一可能有限的婚姻协议是所谓的忠诚协议,但即便是忠诚协议,法院的裁判观点也没有统一。所以,像这种无论什么原因离婚男方都必须净身出户的协议,根本就是无效的,赔女方玩会儿过家家签一个又有什么问题呢?哈哈。
这种协议当然不能签,明显是不平等条约。最典型的例子例如女方哪天出轨,然后男方顶着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还得净身出户,这说得过去么?
正常的婚前协议一般是区分双方的婚前财产,同时约定双方的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婚前财产协议是平等的,合法的。即使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一方在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离婚时也是要给对方补偿的。国外常见的案例就是拥有优势地位一方,给予另一方赡养费。
回到题目上,题主所说的婚前协议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女方可以无论什么情况,均取得家庭全部财产。男方简直签的就是个包身工协议。如此缺乏平等基础的婚前协议,当然不能签。
其实这种协议就算签了也没有用,真要闹到法院,男方可以主张显示公平而撤销。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许是题主女友没有安全感的表现,这种婚前恐惧症也是有的,需要好好劝导。
这份协议一定不能签,明显就是不安好心,属于霸王协议,如果这个条款你签了,那么说明你这个男人就是傻子,因为协议说了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这个条款就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是风险很大,如果说将来因为你的原因离婚财产归女方可能还是你咎由自取,要是女方把你当成冤大头,那么你会被骗很惨,到时候你哭的地方都找不到。
所谓的婚姻,在结婚前签署的任何协议都给人感觉那是对婚姻的不放心,而正常人的婚姻都不会选择去签署协议,因为婚姻是两个人在感情的基础上再加上同心协力的经营,而不是靠所谓的协议去维系,如果把婚姻当成一份协议,那么这个婚姻给人的感觉就是不靠谱的。
这份协议根据题主仅有的叙述来看,好像女方不是和男主的爱情,而是出于某种目的,而且女子是很有心机的一个女子,也就是我们说的心机婊,太让人无语。
签不签男主自己看,如果笔者来说,绝不会签署这种单方面针对的霸王协议,因为这种协议明显就是有目的的,而不是真正的维系爱情,维系婚姻的条款,根本上就没有道理,所以还是建议题主要考虑清楚,千万不要被骗,而最后变得人财两空。
既然女方执意要签,那就满足她的心愿和她签吧,毕竟这种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纵使签了也得不到法院支持,签了还能博美人一笑,何乐而不为呢?
如题所述,一对夫妻新婚燕尔,好事成双,他们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正朝着小康之家稳步迈进。但是,也不知是女方缺乏安全感,还是说早有预谋,这时候竟然要求男方签订《婚前协议》,只见协议上赫然写明,以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离婚,男方都必须净身出户。那么,作为男方应该签订本《婚前协议》吗?
在我看来,男方不仅应当签订本《婚前协议》,还应当要高高兴兴地和女方签,女方怎么满意就怎么和女方签,毕竟签了把女方哄高兴了,才能维持家庭和谐嘛。原因在于,像这种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违反了公序良俗,在法律上是无效协议。即使日后两人离婚,女方拿着该婚前协议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在法律上,唯一可能有限的婚姻协议是所谓的忠诚协议,但即便是忠诚协议,法院的裁判观点也没有统一。所以,像这种无论什么原因离婚男方都必须净身出户的协议,根本就是无效的,赔女方玩会儿过家家签一个又有什么问题呢?哈哈。
这种协议当然不能签,明显是不平等条约。最典型的例子例如女方哪天出轨,然后男方顶着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还得净身出户,这说得过去么?
正常的婚前协议一般是区分双方的婚前财产,同时约定双方的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婚前财产协议是平等的,合法的。即使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一方在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离婚时也是要给对方补偿的。国外常见的案例就是拥有优势地位一方,给予另一方赡养费。
回到题目上,题主所说的婚前协议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女方可以无论什么情况,均取得家庭全部财产。男方简直签的就是个包身工协议。如此缺乏平等基础的婚前协议,当然不能签。
其实这种协议就算签了也没有用,真要闹到法院,男方可以主张显示公平而撤销。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许是题主女友没有安全感的表现,这种婚前恐惧症也是有的,需要好好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