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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直接把包丢去垃圾箱好了,合法又合理。这种自以为是的人,活该包包会丢,爱报警尽管去管报吧。如此厚颜无耻,就该受到教训。
老太太是绝对的好人,捡到包包还给失主打电话。要知道普通人,即使不据为己有,最多也就是把包交给警察了不起了。换做我,要是好心换来驴肝肺,失主还威胁要送上门给她,要不报警,我顶你个肺。其实老太太找警察还好,以失主这风格,估计送上门还得被她诬陷是小偷呢?
在法律上,老太太拾得他人的遗失物,送上门去,失主应该支付必要的交通费和误工费,这叫做无因管理。所以在一些案例中,出租车司机送遗失的物品上门,索要车费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是失主一副自己很忙,别人该送回给她的鬼样子,那她就爱谁谁吧。老太太也没有无因管理的法定义务。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欠谁的,也绝对不是谁牛谁就有理。这种失主,最佳的归宿就是去垃圾箱找自己的包,自己慢慢去补银行卡和证件才是。
70岁老人捡到钱包后联系失主,没想到失主非但不心存感激,竟然还让风烛残年的老太太把钱包给他送过去,实在是厚颜无耻。这种人就不配接受善意,因为他会深深刺痛善良人心。
据报道,杭州一名年满70岁的大妈在外面散步时,突然发现一辆单车的座椅上遗留着一个钱包。大妈马上反应过来,这应该是谁不小心把钱包弄丢了,心里想着失主应该非常着急吧。于是,大妈赶紧打开钱包翻找失主的联系方式,然后立马打电话给失主,颇为关切地告诉失主不要担心,他的钱包被自己捡到了,随时都可以过来找她拿回钱包。
本以为失主会对自己表达谢意,然后一起协商合适的时间地点,失主亲自过来拿回钱包。但是,让老太太猝不及防的是,失主非但没有表示任何感谢,反而还极其冷淡地表示自己日理万机,命令老太太赶紧把钱包给自己送过去。更为甚者,失主竟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正告知老太太,如果她不把钱包给自己送过来,就会涉嫌构成侵占,他将会报警抓捕老太太。老太太一听这话就气愤不已,自己好心好意地做件好事,结果落得这么一个不被感激、甚至被警告构成犯罪的失落境地,实在是为自己感到非常不值啊。于是,老太太在生气和失望之余,忍不住失声啜泣起来。当然,从法律上老太太并不负有把钱包给失主送回去的法律义务。虽然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妥善保管,并归还失主。但是,法律并没有要求拾得者把遗失物给失主送过去,而仅仅是“通知失主过来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并且,如果拾得者因为保管、送还遗失物产生费用的,应当由失主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因此,失主没有权利要求老太太把钱包亲自给他送过去。不仅没有权利这样做,而且还会深深伤害善良人士,打击善良人士积德行善的积极性,从而阻遏整个社会善良风气、公序良俗的向前进步。我看,以后发现遗失物就直接不管,或者直接送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让失主自个儿干着急吧。
像这种情况,直接就不给还,自己丢东西还那么理直气壮,这让人觉得太不可思议,直接让人觉得失主的可耻,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人,直接让人觉得不能接受,本应该是感谢这个老人,可是不但不感谢,反而说自己没时间,让老人送过去,老人都被这人的无耻气的报了警,这是多么无耻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
据悉,杭州一70岁老奶奶在一共享单车上捡到一包,热心肠的老奶奶于是赶紧根据车里的信息联系了失主,失主是一女人,谁知这个女人直接在电话里说她很忙,让老奶奶必须亲自送到十几里外的地方,老奶奶也是被这个无耻的女人气死了,于是老奶奶报警,警察对失主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其实这个事完全就是女子的无耻,说白了,这是碰到了一个拾金不昧的好人,就像老奶奶说的那样,她一家人都是党员,对于捡到的东西绝不会私自拥有,要是碰到一个不还的,她也还得忍个牙疼,现在老奶奶主动打电话归还,女子还有理了,让亲自送过去,哪有这样的道理。
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对于一个陌生人来说,这就是一种恩德,作为失主,应该给予其起码的感谢,而不是要求,如果做人没有了底线,没有了良心,那么这个人势必会被社会唾弃,自私自利的人,绝不会被人认可,而是厌恶。
大实话:希望拾金不昧可以尽快出台补偿规定,莫让好心人寒了心。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捡到东西要及时归还失主,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能要。当然,这是一件非常正确的教育,但是,这里只考虑到了失主的感受,却没有考虑到我们作为捡东西的人的感受。这是简单地给了口头表扬,客观来说,这是有问题的。并且,不利于拾金不昧这件事的量刑循环,甚至不利于丢东西人长记性。
然后,我们就结合这件事具体阐述一下:
老人捡到了失主的包,然后联系失主回来拿东西,当听到失主要求其远赴几十里送东西的时候,感觉心寒了,所以就报警给警察哭诉。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
第一,为什么失主会要求老人送回去?因为失主的潜意识中就认为“拾金就应该不昧”甚至是应该无理由地不昧。毕竟,不管是我们从小被灌输的思想,还是一直以来的评判标准,我们都喜欢给好人发一张好人卡,说一句谢谢师傅,然后就没了。
但是,我们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应该有意识去感恩一个帮助我们的人,并且这个感恩不仅仅是应该停留在口头上,更应该是体现在物质上。说现实一点,要是你爸妈养你了一二十年,该到为爸妈养老了,你来一句谢谢哈。你爸妈会愿意么?虽然举的例子不太恰当,但是,道理还是一样的。那就是,感恩要用行动证明。
第二,我们来思考一下为什么老人会诉苦。从表面上来看,老人是感觉自己没有责任和义务把东西奔赴那么远给失主,当人,老人也确实没有义务。但是,失主给老人的感觉就可能让老人有点感觉对方是颐指气使了。毕竟,老人是做了好事,是帮失主挽回损失的啊。当然,可能失主也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当时说话方式有问题,或者没考虑那么多罢了。不过,还是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说话做事前也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
最后,说一下个人建议吧,对于拾金不昧,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失主要主动拿出百分之十给捡到东西的人作为补偿,当然捡到东西的人可以选择接受或者婉拒。
而对于那些捡到东西不归还的行为,也要明确定义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根据金额大小论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这样一来,既能从法律层面约束大家拾金不昧,也能让捡东西的人从实质上体会到做好事的好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老太太直接把包丢去垃圾箱好了,合法又合理。这种自以为是的人,活该包包会丢,爱报警尽管去管报吧。如此厚颜无耻,就该受到教训。
老太太是绝对的好人,捡到包包还给失主打电话。要知道普通人,即使不据为己有,最多也就是把包交给警察了不起了。换做我,要是好心换来驴肝肺,失主还威胁要送上门给她,要不报警,我顶你个肺。其实老太太找警察还好,以失主这风格,估计送上门还得被她诬陷是小偷呢?
在法律上,老太太拾得他人的遗失物,送上门去,失主应该支付必要的交通费和误工费,这叫做无因管理。所以在一些案例中,出租车司机送遗失的物品上门,索要车费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是失主一副自己很忙,别人该送回给她的鬼样子,那她就爱谁谁吧。老太太也没有无因管理的法定义务。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欠谁的,也绝对不是谁牛谁就有理。这种失主,最佳的归宿就是去垃圾箱找自己的包,自己慢慢去补银行卡和证件才是。
70岁老人捡到钱包后联系失主,没想到失主非但不心存感激,竟然还让风烛残年的老太太把钱包给他送过去,实在是厚颜无耻。这种人就不配接受善意,因为他会深深刺痛善良人心。
据报道,杭州一名年满70岁的大妈在外面散步时,突然发现一辆单车的座椅上遗留着一个钱包。大妈马上反应过来,这应该是谁不小心把钱包弄丢了,心里想着失主应该非常着急吧。于是,大妈赶紧打开钱包翻找失主的联系方式,然后立马打电话给失主,颇为关切地告诉失主不要担心,他的钱包被自己捡到了,随时都可以过来找她拿回钱包。
本以为失主会对自己表达谢意,然后一起协商合适的时间地点,失主亲自过来拿回钱包。但是,让老太太猝不及防的是,失主非但没有表示任何感谢,反而还极其冷淡地表示自己日理万机,命令老太太赶紧把钱包给自己送过去。更为甚者,失主竟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正告知老太太,如果她不把钱包给自己送过来,就会涉嫌构成侵占,他将会报警抓捕老太太。
老太太一听这话就气愤不已,自己好心好意地做件好事,结果落得这么一个不被感激、甚至被警告构成犯罪的失落境地,实在是为自己感到非常不值啊。于是,老太太在生气和失望之余,忍不住失声啜泣起来。
当然,从法律上老太太并不负有把钱包给失主送回去的法律义务。虽然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妥善保管,并归还失主。但是,法律并没有要求拾得者把遗失物给失主送过去,而仅仅是“通知失主过来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并且,如果拾得者因为保管、送还遗失物产生费用的,应当由失主予以补偿。
因此,失主没有权利要求老太太把钱包亲自给他送过去。不仅没有权利这样做,而且还会深深伤害善良人士,打击善良人士积德行善的积极性,从而阻遏整个社会善良风气、公序良俗的向前进步。我看,以后发现遗失物就直接不管,或者直接送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让失主自个儿干着急吧。
像这种情况,直接就不给还,自己丢东西还那么理直气壮,这让人觉得太不可思议,直接让人觉得失主的可耻,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人,直接让人觉得不能接受,本应该是感谢这个老人,可是不但不感谢,反而说自己没时间,让老人送过去,老人都被这人的无耻气的报了警,这是多么无耻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
据悉,杭州一70岁老奶奶在一共享单车上捡到一包,热心肠的老奶奶于是赶紧根据车里的信息联系了失主,失主是一女人,谁知这个女人直接在电话里说她很忙,让老奶奶必须亲自送到十几里外的地方,老奶奶也是被这个无耻的女人气死了,于是老奶奶报警,警察对失主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其实这个事完全就是女子的无耻,说白了,这是碰到了一个拾金不昧的好人,就像老奶奶说的那样,她一家人都是党员,对于捡到的东西绝不会私自拥有,要是碰到一个不还的,她也还得忍个牙疼,现在老奶奶主动打电话归还,女子还有理了,让亲自送过去,哪有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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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希望拾金不昧可以尽快出台补偿规定,莫让好心人寒了心。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捡到东西要及时归还失主,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能要。当然,这是一件非常正确的教育,但是,这里只考虑到了失主的感受,却没有考虑到我们作为捡东西的人的感受。这是简单地给了口头表扬,客观来说,这是有问题的。并且,不利于拾金不昧这件事的量刑循环,甚至不利于丢东西人长记性。
然后,我们就结合这件事具体阐述一下:
老人捡到了失主的包,然后联系失主回来拿东西,当听到失主要求其远赴几十里送东西的时候,感觉心寒了,所以就报警给警察哭诉。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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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应该有意识去感恩一个帮助我们的人,并且这个感恩不仅仅是应该停留在口头上,更应该是体现在物质上。说现实一点,要是你爸妈养你了一二十年,该到为爸妈养老了,你来一句谢谢哈。你爸妈会愿意么?虽然举的例子不太恰当,但是,道理还是一样的。那就是,感恩要用行动证明。
第二,我们来思考一下为什么老人会诉苦。从表面上来看,老人是感觉自己没有责任和义务把东西奔赴那么远给失主,当人,老人也确实没有义务。但是,失主给老人的感觉就可能让老人有点感觉对方是颐指气使了。毕竟,老人是做了好事,是帮失主挽回损失的啊。当然,可能失主也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当时说话方式有问题,或者没考虑那么多罢了。不过,还是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说话做事前也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
最后,说一下个人建议吧,对于拾金不昧,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失主要主动拿出百分之十给捡到东西的人作为补偿,当然捡到东西的人可以选择接受或者婉拒。
而对于那些捡到东西不归还的行为,也要明确定义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根据金额大小论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这样一来,既能从法律层面约束大家拾金不昧,也能让捡东西的人从实质上体会到做好事的好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