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扶电梯骤停女顾客摔倒致残 商场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三: 男子酒后下楼滑倒骨折 酒家未及时清理楼梯酿事故,担责七成 2014年3月15日晚,林先生与朋友汪先生、余先生等人一起到邵武市一酒家二楼包厢聚餐。当晚8点左右结束用餐后,林先生与余先生先走下楼,两人边走边聊天。因台阶上有油水,林先生滑倒,继而摔倒在地面上。随后,他被送往医院急救,并住院治疗,入院诊断:右髌骨骨折。 当月25日,他在麻醉下做了手术,手术顺利。林先生前后共住院治疗56天,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 林先生对酒家经营者吴女士的处理态度很不满意。 据他介绍,事发当晚10点后,吴女士才跑到医院探望他。不久,吴女士称家中孩子小,无法多呆,在林先生尚未办理完住院手续的情况下就匆匆离去,没有支付医药费,也没有任何承担责任的表示。次日上午,吴女士携一员工到病房探视后随即离开。 林先生多次致电吴女士,与其协商住院费用问题。刚开始,对方明确表示不会垫付住院治疗和手术费用,要求他治疗结束后再找其商谈赔偿事宜,之后,她索性不再接听林先生的电话。 2014年8月,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林先生因伤致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并留下后遗症,评定为十级伤残。 林先生曾致电12315申诉,在邵武消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初步调解,但未果。在此情况下,林先生于去年下半年将酒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2万多元。 庭审中,酒家一方辩称:根据林先生摔倒的实际情况,如果他是滑倒的,应该是往后摔而不是滚下楼梯。而正是因为他是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下楼踩空才会滚下楼梯摔倒,因而他摔倒的责任在自身。酒家的楼梯都有垫地毯,且在楼梯转弯处和楼梯与地面的转角处均放置“小心地滑”的指示牌,酒家已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设施不完善或者疏于防护等过错。 另外,与林先生共同饮酒的同伴负有相互注意的义务。从当日的菜单上可以看出,林先生等8人喝了两箱啤酒、数瓶宁夏红,远远超出了正常人的身体耐受量。林先生因饮酒超量从而导致行动受限,下楼踩空摔倒,责任完全在他自身。 邵武市法院日前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林先生在酒家用餐结束后在下楼梯的过程中摔倒受伤,应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酒家应当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但其并未配备必要的物质方面的安全保障,如未配备防滑地垫、放置防滑警示牌等,且在楼梯面上有油水的情形下,未及时清理干净,导致林先生踩到油水上而摔倒受伤。酒家并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林先生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楼梯具有坡度,不同于平地行走,需要行走人更为谨慎。而林先生在下楼梯的过程中与他人聊天,其注意力必然会被分散到谈话中,而未尽可能谨慎地注意到脚下状况,其踩到梯面上的油水而摔倒受伤,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可适当减轻酒家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酒家承担林先生70%的损失。 据此,该院判令酒家应赔偿林先生各项损失6万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