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最大网店售假案 售假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

舞动的月色
2012-11-08 10:38:25

  面对面

  主犯林某荣: “因一时贪念 陷犯罪深渊”

  在审判现场,记者与主犯林某荣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为什么会参与组织这起网络售假案

  林某荣:开网店是眼下很流行的经营方式,我当初抱有一些侥幸心态,既然网络售假那么暴利,我就想等到挣了一大笔资金,具有一定的资本原始积累后,才金盆洗手不干了。

  记者:你为什么会极力邀请身边的亲朋好友参与网络售假

  林某荣:既然这是涉嫌犯法的网络售假行为,就必然有一定风险。只有自己身边可靠的亲朋好友才能把握得住,同时,也希望他们一起发财。

  记者:你挣这些黑心钱会觉得良心受到谴责吗 你后悔吗

  林某荣:如果说内心深处没有不安,那肯定是假的。挣这些黑心钱,自己知道不光彩,却坚持做下去,是受利益的驱使。但想到现在要面临漫长的铁窗生涯,让亲友们担忧,付出的代价和压力远比我想象得大,我非常懊悔。

  记者:如果有机会重新选择,你会怎么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林某荣:我会选择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不要因一时贪念而陷入犯罪的深渊。

  法官说法:网络售假 也要负刑责

  办案法官指出,网购是由传统交易方式发展而来的新型交易方式,不论是网店还是实体店,商家都应该诚信、合法经营。在网络上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达到了我国刑法销售假冒注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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