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老人婚外情生子 50年后索求私生子赡养

十七楼的安素
2016-11-24 10:53:01

  今年6月,耄耋老人曾国鸿将一名婚生子和两名非婚生子女告上法庭。11月8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定期给付曾国鸿生活费200元,并均摊其医疗费用。法律的裁判,并没有让曾国鸿成为“赢家”,一双非婚生儿女仍然敌视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不愿为他颐养天年。

  50年前欠下情债

  工作离家较远

  他与伙食团女工“相好”

  上个世纪60年代,家住富顺县互助镇的曾国鸿年轻力盛。当时,他在板桥镇一家粮站工作,由于离家较远,所以他便住宿在工作地点,一日三餐都在伙食团解决。

  “就是在那段时间,我认识了在伙食团工作的王秀兰,慢慢熟悉以后,我们两人就产生了感情。后来,干脆就同居在了一起。”回忆起往事,曾国鸿要想很多遍后,才能用比较确定的口吻告诉记者。

  那时的曾国鸿有一手好手艺,会做手工面,还会修石磨,经常在外面帮工挣钱,也颇受人尊敬。“我曾经叫老婆和我一起到板桥,但她不愿意去,留在家里照顾父母和两个儿子。”

  自从和王秀兰“好”了以后,曾国鸿回家的时间更少了。邻居们称,别说一年回家几次,说几年回家一两次都不夸张。“回家也不拿钱回来,走的时候还管我妈要路费。”曾国鸿的大儿子曾家平说。

  “我父亲和王秀兰在板桥共同生活,这一过就是四五年,还生下两个儿女。后来,单位发现了他们的问题,认为父亲作风有问题,于是将他辞退。”曾家平说,在这之前,王秀兰离婚但有一个儿子,她和我父亲带着三个孩子在板桥生活,我母亲带着我和哥哥在互助镇的家中生活。

  隐瞒有两个“家”

  四处漂泊一个都不照顾

  被辞退后,曾国鸿开始到处打工,为别人做手工面、修磨子,也是常年不着家,但从此基本断了与王秀兰的联系。他曾经隐瞒了与王秀兰的这个“家”。

  “一直到几年后,我才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曾家平说,小时候,父亲和王秀兰生的弟弟妹妹来过他们家几次,但是长大以后,相互基本上没有来往,关系也并不融洽。“一直到1990年以后,父亲年纪大了,做不动工了,他才回家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直到2005年母亲去世。”

  而在另外一个家里,曾国鸿与王秀兰非婚生下的一双儿女,现今都已年届5旬的兄妹曾家栋和曾家燕,当时并不知道父亲还有另外一个家。“在我10多岁以前,我听到说的,都是我的父亲早就死了。直到10多岁才知道他还活着,而且他还是有家室以后,和我妈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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