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老人婚外情生子 50年后索求私生子赡养

十七楼的安素
2016-11-24 10:53:01

  曾家燕说,大概是上个世纪70年代的一天,他(曾国鸿)的一位亲戚碰到我母亲,才把我们兄妹俩带到他家里见了一面。而从小到大,他们见到曾国鸿的时候也并不多,他总是在外面,常年也不拿钱回来。

  据知情人士介绍,曾国鸿与王秀兰曾商议要“结婚”,但每到关键时候,曾国鸿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玩失踪”。“结婚”之事也只得一拖再拖,直到最后东窗事发。

  50年后索求赡养

  丧失生活来源

  状告三子女要求赡养

  回到家生活的曾国鸿,年纪越来越大,因为无法再外出做工,收入也没有了来源。尤其在老伴去世以后,生活日渐拮据。

  在母亲去世以前,曾家平和哥哥共同赡养父亲,但2004年哥哥也去世了,没有收入的曾家平感到难以支撑。

  “我今年也60多岁了,我和父亲每个月仅115元的低保,另外就是两个女儿给我一点零用,还有一个14岁的儿子在上学。我自己也身体患病,已经做了三种疾病的手术。”曾家平说,他曾经提出父亲在三个子女每个人家里呆一个月,但是2006年,父亲去曾家燕家吃了一顿饭就回来了,两人相处得并不好。

  矛盾的集中爆发,是在曾国鸿80岁大寿前后。“我在家里给他办了寿宴,然后有人开玩笑说,让他请客到曾家燕开的饭馆里再办一场,没想到他当真了。”曾家平说,那天客人全都到曾家燕的饭馆里去,但最终还是被安排到其他餐馆就餐,曾家燕的两个女儿还跑出来说,“不认你这个外公!”

  在这期间,曾家栋和曾家燕两兄妹只是不定期地给过一些生活费给曾国鸿,曾国鸿认为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今年6月,他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名子女承担赡养义务。8月底,一审法院判决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定期给付曾国鸿生活费200元,并均摊其医疗费用。

  判决作出后,曾家平没有异议,但曾家栋和曾家燕表示不服,遂提起上诉。他们表示,两人是曾国鸿的非婚生子女,因此不属于正当的父子、父女关系,且曾国鸿从未尽到抚养义务,因此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两个“背后的女人”

  独自拖儿带女吃尽苦头

  如今已是87岁高龄的曾国鸿,已经无法描述他对两个女人是否付出过真感情,反倒是儿女和邻居们的称颂,让她们的形象变得“高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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