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博主名誉侵权 刘强东获赔25万
原告刘强东、京东公司诉称,2015年年初,被告王某通过其在新浪微博账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上连续发布了数十条微博,内容针对刘强东与章泽天(网络称呼为“奶茶妹妹”)恋情及分手事件,捏造事实,多次发表对二原告的不实言论,侮辱及诽谤二原告。王某编造刘强东与章泽天恋爱目的在于消费章泽天的名气,是京东公司在上市前的炒作,还将刘强东删除私人微博与敏感事件恶意关联。“南京市委书记被抓,奶茶妹妹的老爹被牵扯进去了,目前已经被控制。京东连忙撇清关系,删微博。世态炎凉啊”。此外,王某编造章泽天向刘强东索要3000万元作为分手费的消息。 原告认为,王某的相关不实言论也直接针对京东公司,诋毁京东公司的声誉。刘强东和京东公司认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名誉权,要求王某在微博上发表致歉声明,并以书面道歉函的形式赔礼道歉。王某支付刘强东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经济损害赔偿金200万元,赔偿京东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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