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始末:严重违规资不抵债

肖暮影
2012-12-25 18:07:17

  破产清算

  闽发证券严重违规经营严重资不抵债

  闽发证券爆发的资金“黑洞”,对当地社会安定稳定和经济发展无疑造成了巨大冲击。闽发证券被托管后,个人投资者由于担心理财资金不能得到兑现,不断有股民和投资者聚集闽发证券营业部。

  闽发证券在福建、上海、湖北、北京等十多个省市设有营业部,个人债权涉及面广,闽发证券的个人债权偿付风波不断延伸。在闽发证券风波“重灾区”福建,个人投资者一直向监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施压,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兑付理财资金。

  2004年12月24日,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闽发证券托管经营组副组长张镇雄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公司负债情况,他说:“闽发证券严重违规经营,严重资不抵债。托管组争取推动对闽发证券的重组成功,可以肯定的是,不管采用哪一种重组方案,债权人的债权都要打折。”

  2005年7月15日,因债权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闽发证券宣告重组无望,中国证监会委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闽发证券公司清算组,闽发证券的清算工作正式启动。

  清算消息一出,债权人围堵清算组,要清偿率、要进度表的事件就不断频繁发生。在债权人情绪不稳定的状态下,清算工作成效如不被债权人接受,可能会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一系列“蝴蝶效应”。

  普通的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情况下企业账目都比较清晰,只要通过审计顺藤摸瓜,整个清算工作就能完成。然而随着清算的进行,闽发证券的资产疑云反而越来越浓烈。

  原来,闽发证券公司长期采取账外违规经营方式逃避监管,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非法委托理财、违规自营等现象严重。其违法违规手段隐蔽、复杂、多样,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极不规范,形成了大量的“账外账”,甚至账外无账,有些“账”充其量只是为了记忆而作出的原始书面记录。

  在闽发证券公司大量设立的壳公司,同样充斥着大量的账外经营及违规操作。这些壳公司被闽发证券所利用,在经营中有意不记账,或从规避账务核查角度做假账。

  更令债权人心惊的是对于壳公司,抑或是其他债权,除了对少量大额债权存有部分原件资料外,闽发证券本身并无完整的清收档案。

  而一些有据可查的投资,相当一部分又因为有的债务人企业已歇业、停产或转让、解散,债权难于落实;有的债务拖欠时间长,诉讼时效早已超过,处理起来困难重重。

  张镇雄副组长介绍,仅仅根据账面简单做个审计来清算,根据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掌握的资料估计,债权人的清偿率可能只有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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