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例"骗色索赔案" 判决保护公民贞操权赔1元

伍拾范儿
2013-02-18 16:05:38

  声音惩罚骗色维护正义

  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前日,小美接受了导报记者的专访。她说,关键不在于获得多少金额的赔偿,而是要“争一口气”。

  对于判决结果,小美表示自己很满意,自己受到的伤害无限大,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之所以只索赔1元,其实只是想争一口气,解开自己的心结。

  在打这场官司前,她也很犹豫,有朋友劝她“别闹”,担心她“丢人”,不过她不愿意为了面子,而让骗色者继续猖狂。

  这场官司能有这样的结果,她觉得值了。她希望自己的胜诉,能够对其他受骗女性有所帮助。

  事件回放 遭遇骗色索赔1元

  2012年1月27日,小美和刘勇在婚恋网上相识,随后,多次约会并发生性关系。同年3月9日,刘勇向小美提出了分手。

  分手第二天,刘勇妻子发现丈夫的出轨行为,主动找上小美。这时,小美才得知刘勇已婚且育有一子,随即上网发帖诉说自己的遭遇,并披露了刘勇的相关个人信息。帖子引来众多网友关注,也引来小美和刘勇夫妇的“口水战”,最后形成了双方互告的形势。

  针对自己被骗色,小美状告刘勇,求偿1元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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