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变性”的农村土地
违法出租谁是推手 农村土地违法出租为何频频发生 “租地的人一般都不会搞种植,而是拿去做其他的经营,这样来钱快,收益也高,这种情况在我们这边比较普遍。”海沧街道某村村民老林告诉记者。 “现在把房子租给旁边工业区的工人就可以赚钱,比种地划算多了,又不用劳累,谁还会再去种田呢 以后被政府征用了,还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在厦门市集美区某厂区旁的村子采访时,几名已经不用下田干活的农民正聚在一起泡茶,其中一位40岁出头的男子这样对记者说。他身后是一栋建得很气派的四五层楼房,“房子是我拿到征地补偿款后建起来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事实上,种地的收益普遍不如收租金。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及农民经济状况的变化和生活方式的变迁,导致不少农民不再愿意从事艰苦的农事耕作,转而将土地出租给他人获取收益。与此同时,城市租金的年年看涨,导致很多人转向农村寻找租赁土地。 在厦门岛内高林工业区开着一家小五金加工厂的老项向记者抱怨:“现在的厂房租金涨得太快了,工人工资也要提高,我的压力一天比一天大,到年底也不得不到岛外找个租金便宜的地方建厂了。” 除了老项这类经营者外,看重这一商机的还有不少投资者,他们更愿意从农民手里廉价租来土地,经过简单的平整、施工后再转手租赁给有经营需求的人,从而赚取差价。 “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这类纠纷案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厦门中院民五庭法官章毅说,“很多出租土地的农民与承租人并不了解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更没有意识到他们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而且很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才诉至法院,极少有相关部门对出租人或承租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作出处罚,因此,监管乏力也是导致农业用地大量被“变性”的又一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