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小窝变得难见天日 谁动了我的“一米阳光”

白丙之
2013-10-14 11:17:32

  秋分过后,日照时间开始逐渐变短,三明梅列区居民吴阳(化名)的心也跟着慢慢揪紧,因为他家附近建起了高楼,严重影响了他家的采光。随着日照时间逐渐变短,他家的房子也逐渐告别了阳光,到了冬季之后,更是难见天日,大白天家里也得开着灯。

  每每想到这个,吴阳胸口就堵得慌,他找开发商协商,但没有结果,为了求得“一米阳光”,吴阳以侵犯自己的采光权为由,将附近楼盘的开发商和当地规划部门告上了法院。

  案例回顾

  温馨小窝变得难见天日

  吴阳家住三明梅列区,这是一栋老式的居民楼,共有7层,每户面积约70多平米。想起当初分到这套房子时,吴阳脸上流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说,这套房子面积虽然不大,但比起一家4口挤一个房间,那不知道要好多少倍,搬进新房的当天,一家人还特意找了亲戚朋友庆祝了一番。

  吴阳说,当时考虑到母亲年迈,为方便母亲进出,特意选了一楼的房子,虽是一楼,但房子光线还是不错的,由于阳台朝向好,日照充足,在冬季里,年迈的老母亲每天都爱搬张椅子在自家阳台上晒太阳,他的妻子也喜欢隔三岔五在阳台晒棉被、衣物,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这套小屋对全家人来讲就是幸福温馨的小窝。

  然而这种幸福的生活,却在两年前被前面一栋高楼大厦给挡住了,自从前面盖起一栋高楼大厦后,每年冬季阳光就不再光顾他家阳台,连屋内的光线也变得十分昏暗,大白天家里也要开灯才能正常生活。母亲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到阳台晒太阳了,一年当中,只有夏季上午才有阳光短暂光顾他家阳台。

  家里没了阳光,爱干净的妻子最难受,家里要晒被子和衣物都要拿到7楼天台去晒,由于早年建的房子没有电梯,抱着棉被、衣物爬到天台,常常累得气喘吁吁,每次晒完衣物,妻子总是一堆的抱怨。

  每每这个时候老吴的胸口就堵得慌,无奈之下,他只好找附近楼盘的开发商协商,协商无果后,他以侵犯自己的采光权为由,将附近楼盘的开发商和当地规划部门告上法院。

  庭外调解

  双方将进行产权置换

  吴阳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院后,当地规划部门第一个跳出来喊冤,规划部门称当时开发商申请在吴阳小区前盖新小区时,有按程序进行公示,到公示期结束后包括吴阳在内,都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因此开发商就按计划时间开始施工,这期间该部门也未接到群众反映。

  但是老吴对规划部门的解释并不同意,他说,规划部门只是在网络上进行公示,并未到自己居住的小区粘贴公示,所以他从未见到那份公示。

  作为第二被告的开发商也觉得很无辜,自己的所有建楼房手续合法,也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现在吴阳要状告自己侵犯采光权,莫名其妙成了被告。虽觉得冤枉,但该开发商还是派人去吴阳家里实地了解情况,住在一楼的老吴家里光线的确是差。

  发现了问题后,开发商开始跟吴阳协商,让吴阳提出条件,他们会尽可能满足吴阳的要求。经过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吴阳意识到,开发商盖楼手续齐全且已成事实,就算最后法院判自己胜诉,开发商花那么多钱盖的房子也不可能拆掉来还自己的采光权,最多也只能在经济上做些补偿。现在开发商既然表态让自己随便开条件,吴阳也不想与人对簿公堂,于是就答应了撤诉,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

  吴阳想到自己住的这栋楼年限也不短了,如果说能换一套房子也是不错的选择,于是他向开发商提出,用自己现在住的房子与前面新盖的房子对换。开发商同意老吴提出的置换要求,不过要请评估单位对吴阳的房子进行估价后,按价置换开发商的房子,并补还差价。吴阳觉得开发商的要求也是合理的,就同意了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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