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物业水电费代收代缴制度积弊多 破解难

白丙之
2013-10-21 10:57:51

  代收水费价格不一致

  目前,龙岩水务集团向中心城区供水每吨价格1.65元(含0.8元污水处理费),而实行水费代收代缴的小区,物业管理方收取的自来水单价常高于水务集团定价,且各小区收费标准不一。

  张女士居住在滨江花园小区,她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方向其收取水费时,按每吨1.9元计算。“因为数额不大,之前不是很在意水价到底多少钱,要是水务集团的定价是每吨1.65元,那我们小区居民不就是在消费自来水上面,被物业多收了钱 ”她说,如果是把公摊的水费也计算在单价内,她还能接受,但事实上,她家每月依然要向物业管理方缴纳公摊水费。

  家住莲东花园小区的石先生所遇情形更为奇特,该小区同样是由物业管理方代收代缴水费。他根据最近几个月缴纳水费的票据计算一番,发现他家每个月所交的自来水费单价都不一样,“每吨水的价格时高时低,低的时候约1.7元,高的时候甚至超过2元。”

  代收代缴方式一时难改

  目前,国务院发布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我省《物业管理条例》均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也可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龙岩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谌洁告诉记者,在我市,物业管理方代收代缴水电费的情形较为普遍,特别是在公共用水用电和商户用电方面。物业管理方处在供水供电企业和业主之间,承担这一职责不轻松,并时常被业主误解。

  “这项工作对物业公司来说是苦差事”,谌洁说,由于历史原因,开发商在建房期间,自身即为小区业主方,小区内水电管线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即使购房者入住小区,供水供电企业也依然需要采用原有的收费方式。如拖欠相关钱款,物业管理方无义务垫付欠款。水电断供又会让按时缴费的业主误以为物业管理方的工作有纰漏,成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在极端情况下,会发生物业管理方挪用代收钱款,当做物业费的现象。如此恶性循环,使小区业主、物业管理方和供水供电企业各方利益受损。

  水韵华都部分商户认为,一旦出现拖欠电费情形,电业局就会采取总表停电的方式,让按时交电费者受连累。既然按时缴费与否,都需承担停电风险,自己索性也不再按时缴费。对此,市电业局回应,物业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欠费的业主;供电公司支持物业公司采取法律手段向欠费业主催缴电费。对于停电造成商户的经济损失,电业局和天鸿物业均表示,自身不应是责任主体。

  目前,龙岩水务集团正在中心城区推广“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意在实现终端收费。即使如此,公共用水用电依然需要物业管理方代收。谌洁秘书长认为,代收代缴的弊端一时难以解决,如供水供电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条例,承担自身职责,直接向最终用户收费,或是一种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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