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 莆田首批280辆出租汽车退出市场

孙一杯
2015-04-01 10:36:57

昨日,我市首批28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从今日开始,对拒不退出市场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属非法营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依法查处。那么,这批出租汽车司机将何去何从,相关部门是否有出台政策给予引导帮扶 记者昨就此走访了市运输管理处。

据了解,考虑到这批出租汽车司机已在莆田工作多年、对本地路况比较熟悉、驾驶经验比较丰富,3月15日,我市国有全资出租汽车企业——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出台了非营利性出租车经营模式和原有偿经营权到期出租汽车折旧回收奖励方案。司机若想继续经营出租车,4月10日前,可到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优先选择车款车型。报名地点在位于324国道霞皋路段的市公交南站一楼东侧,电话为0594-2378878(上班时间)、6796789(非上班时间)。

相关政策助司机就业赚钱

这批出租汽车司机可到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报名继续经营出租汽车,日定额按照180元/天·辆,每月按28天包干,一共5040元,于每月25日一次性缴纳;原先,司机在该公司经营要按250元/天·辆,每月一共缴纳7000元,在其他出租车公司也差不多,一个月要多交2000多元。

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科长蔡爱峰告诉记者,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已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星级考核奖励办法,对继续运营的出租汽车车主兼驾驶员可参加星级考核奖励,每位驾驶员以五星级标准作为最高起点,每月每一星级可奖励100元,即五星级驾驶员可获得500元/月的星级奖励,一辆车分主、副班2名司机,在没违规的前提下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

继续参加运营的司机需承担的责任

参加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的司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经营过程中,驾驶员负责承担车辆的维修保养、轮胎更换、定位、检验检测、油气费用;享受公司星级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政策性燃油补助。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每位驾驶员因违规服务被计分累计达24分的:主班驾驶员予以取消责任承包权,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列入不适岗名单;副班驾驶员予以解聘、报行业管理部门列入不适岗名单;同一主班所聘用的两个副班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因违规服务被计分累计达到48分的,除按照以上规定处罚外,取消主班驾驶员责任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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