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占道路停车位4天查处401起 交警表示将考虑取消
不少店家用各式各样的物体来占用停车位。刘东华摄 本报5月4日跨版报道霸占停车位的情况。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昨日,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警方从5月15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位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道路临时停车位管理。 5月14日到5月17日,警方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已先期对本报报道的体育东村育秀里、前埔不夜城、顶澳仔、后埭溪路、江头电信、江头建材城等周边路内车位开展整治,共查处擅自占用路内车位违法行为401起,没收反光锥13个、水马4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教育沿街商家708家。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祥兴在会上说,霸占停车位是违法行为,但很多市民都没有这种意识。霸占停车位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违反福建和厦门的相关交通法规。对于一些商家所谓的“门前停车位会影响生意”的说法,林祥兴认为这完全是借口。因为设置道路停车位都有社会公示期,市民或商家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而不是设置停车位后再霸占停车位。林祥兴说,公安机关会配合停车位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如果因为管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霸占停车位现象严重,管理单位应该对此负责。如果该停车位是经公安机关审批的,公安机关将考虑取消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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