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福清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杨燕玲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5日讯 有人问,看不到前景的工作,浪费青春值得吗?她说:青春是奋斗,因为选择,所以热爱;因为责任,所以担当。她,便是福清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杨燕玲。 人生轨迹 迎来转折 2010年正值福清市社区矫正启动年,杨燕玲选择了社区矫正工作,从此成为一名司法协理员。面对完全陌生的工作,杨燕玲没有丝毫退缩,除了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外,还主动担负起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非诉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就算再累,也要干好。”这就是杨燕玲对工作的态度和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看似简单,却很琐碎。每天的工作,不仅包括在七八平方米的小房间里组织教育、制定个案、建立档案,更要在田间地头组织社区服务、骑着单车穿街入户走访慰问。没有执法权的司法协理员角色,让杨燕玲的处境有些尴尬。“被处缓刑还要每月向司法所报到,是谁规定的?”“每周少打一次电话不行吗?”“你还要去我家走访,凭什么?”类似这样带着抵触情绪的质疑时而有之。 一次,一名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处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以“要去外地办工程手续”为由不参加集中教育,甚至只挂个电话说:“明天我没法参加集中学习,我叫我爹进去请假。”“当时,我跟他讲:请假要提前说,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来司法所书面申请,替代是不行的。”杨燕玲回忆道,“结果那人急了,直接对着电话吼:‘请假都不让,你一个社工能有多大权利?外表柔弱的杨燕玲一点也不服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搞特殊。你可以不尊重我,但必须遵守规定。”经过杨燕玲的耐心讲解,该名社区服刑人员终于表示理解,并按规定来司法所办理了请假手续。杨燕玲(左一)对身患重病的林某进行入矫宣告杨燕玲(左一)对身患重病的林某进行入矫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