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1年可享带薪休假 未休可获三倍工资

猎头老王
2015-08-21 09:53:11

连续工作1年可享带薪休假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职工带薪休假主要参照国务院2007年12月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下简称《条例》),以及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公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这五种情形就不能再享受带薪休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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