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东方大酒店源泉休闲会所组织卖淫827次 领班等6人获刑

猎头老王
2015-08-27 09:17:19

一审

6人被判刑 其中5人为“90后”

近日,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余某聪伙同他人采用招募、雇佣等手段,纠集、组织多名妇女多次卖淫,该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徐某倩、刘某兵、黄某辉、陈某宗、黄某协助他人组织卖淫,该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

近日,法院一审判余某聪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徐某倩等5人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资料显示,这些被告人除黄某辉出生于1989年外,其余被告人均是“90后”,陈某宗和黄某于当年11月4日及7日才到该会所上班,他们均未拿到工资,就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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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经营不善拖欠工资 东方大酒店被法院查封

东方大酒店于1995年筹备经营,是早期泉州中心市区的高级酒店之一。由于营业初期吸引不少港澳台明星到酒店宣传造势,在省内多个城市名声远扬。近几年来中心市区出现越来越多的高级酒店,东方大酒店逐渐出现经营颓势。

早报今年3月12日曾报道,泉州东方大酒店被丰泽区法院依法查封。这家昔日名声远扬的酒店,疑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拖欠员工工资。酒店资产将被依法拍卖,拍卖所得优先用于支付员工工资。

据知情人介绍,前两年,由于意见不合,该酒店部分股东退出,法人另行组织股东运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夜总会重新开张没多久出现亏损,到了去年年底甚至连员工工资也发不出来。而濒临倒闭的东方大酒店客房等生意惨淡,同样无力支付员工工资。

东方大酒店一辞职员工

为讨百元工资捅死主管

2012年5月10日上午11时许,泉州市区东方大酒店的员工宿舍院内,在众目睽睽之下,该酒店辞职员工张某持刀捅死主管祝某。案发半小时内,张某投案。

张某曾是东方大酒店的传菜员,祝某则是该酒店餐饮部主管。案发前不久的一个晚上,祝某让张某收拾一下餐桌,张某不肯。祝某于是就生气地说不愿做就走人,张某也同意辞职。8日下午,祝某带张某办了辞职手续,但100元的押金和100多元的工资需要等老板签字后才能领到,张某还暂住在员工宿舍内。

张某之后找祝某讨工资和押金未果,案发当日上午又打电话,还是没拿到钱。张某认为祝某故意刁难,两人在电话中对骂起来。祝某下楼要找张某,张某将一把裁剪刀藏在身上,打斗中捅向了祝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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