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酒店藏猫腻:鲍鱼变蛤蜊 私自换菜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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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7 17:00:58
虽然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酒店宴席消费纠纷仍在增多。(图文无关)
虽然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酒店宴席消费纠纷仍在增多。(图文无关)

  记者 郑瑜 郑超

  通讯员 陈小红 杨栩长

  因菜价上涨,未经协商酒店私自换菜;酒宴因故取消,不管所交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一律不退。婚宴、谢师宴宴请高峰期间,长汀县各大酒店的生意异常火爆,各类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宴席背后所暗藏的“甜蜜”陷阱,让许多消费者感到很郁闷。

  [现象]

  酒店私自换菜,消费者吃暗亏

  近日,经长汀县消委会近一个多月的调解,刘先生终于拿到了酒店赔偿的医疗费1000元。对于这样的结果,刘先生依然显得很愤怒。原来,8月初,刘先生在长汀县一家酒店举办结婚酒宴,不料刘先生和参加婚宴的亲友第二天陆续出现身体不适,有的甚至出现上吐下泻等食物中毒现象。刘先生要求酒店赔偿,但酒店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刘先生只好向长汀县消委会投诉。因为证据不足,调解陷入了僵局。最终,在不区分责任的前提下,酒店答应赔偿刘先生医疗费用1000元。

  采访中,很多消费者也向记者讲述自己遭遇的“甜蜜陷阱”。李小姐称,年初在长汀一家酒店预订了46桌酒席,每桌价值828元,分两次宴请。第一次宴请13桌娘家客人,可酒店竟私自将鲍鱼鸭汤换成了蛤蜊鸭汤,这让李小姐大失脸面。李小姐要求酒店第二天按照菜单上菜,不料却遭酒店提价要挟,因菜价上涨,李小姐若只按原价付款,酒店将不予上菜。面对酒店如此态度,李小姐愤而投诉。经长汀县12315台调查,酒店私自换菜情况属实,后又以拒绝上菜相要挟,更是错上加错。最终经调解,原13桌按原价计算,另33桌按原菜单上菜,并按每桌800元计算。虽失了面子,李小姐也只好同意,自认倒霉。

  [调查]

  酒宴取消,定金分文不退

  记者从长汀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台了解到,今年1月—8月,该台共受理餐饮合同条款引起的消费申诉13件,较2011年同期同比增长了30%。长汀县各大酒店火爆,酒店收取定(订)金过高且经常不退定(订)金引发的消费申诉也居高不下。长汀县工商局对辖区多家酒店检查时发现,几乎所有酒店的合同中都称“应缴纳30%的菜品定(订)金”,有的甚至高达50%。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酒店的酒宴合同上都明确注明,消费者一旦取消酒宴,不管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分文不退。

  长汀县的林先生近期就差点被酒店玩了一把“文字游戏”。原来,8月初,林先生为庆祝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在一家酒店预订了20桌谢师宴,预交了2000元的订金。之后,林先生听说该酒店菜品口味不佳,就萌生了换家酒店的想法。但该酒店却称:“预交的订金不予退还”。工商执法人员解释:“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林先生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而订金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林先生有权要求返还,但是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商部门在调查中还发现,不经明示收取的湿巾费、茶水费、开瓶费、婚庆礼仪进场费等,也属坑害消费者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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