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昨天,此案也由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最终判定韩束公司以及苏雪达公司侵权的行为的确存在,两家公司将共同赔偿人民币15万元,而鹿晗本人并没有授权同意两家公司使用其照片进行传播,所以鹿晗在这其中并不需要担负法律责任。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只是因为韩束品牌搞活动的时候一个赠品的抱枕上用了一张鹿晗之前在SM公司时的照片,所以这与鹿晗本人并无任何关系。不少粉丝对于SM公司此次“乱咬人”的行为也是十分的不解,并纷纷表示支持鹿晗。